設有詭計裝置或利用誘惑物製作和設置的地雷。有制式的和應用的兩類。詭雷可以使敵人遭到意外殺傷,產生恐懼心理,起到擾亂、遲滯敵人行動的作用。應用詭雷多是利用防步兵地雷、防坦克地雷、炸藥、炮彈、手榴彈、火具、引信等爆炸性物品臨時製作和設置的。有的詭雷可以裝設幾種發火裝置,也可使之具有反探測、反拆卸、反搬運等多種性能,以增加人工排除的困難。通常設置在有計劃撤離的地區內,也可設置在地雷場內。設置時,應根據敵人的心理特點、活動規律和當地條件,正確選擇誘惑物,採用靈活多多樣的方法,實施巧妙的偽裝。如在遺棄的彈藥、食品堆中設置有松發引信的詭雷,使敵人在搬運這些物品時發生爆炸;在建築物的門上和房間內的沙發、寫字臺、電燈開關中設置有拉發、壓發、電發引信的詭雷,使敵人在開門和使用上述物品時發生爆炸。詭雷設置後,必須在有關文件上準確登記設置的位置,並通知友鄰單位和有關人員,必要時還可設置標志物,以防誤傷己方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