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時間較長的作戰。是相對於速決戰而言。有戰略的持久戰和戰役、戰鬥的持久戰。戰爭中正義的一方,在敵強己弱的情況下,通常在戰略上採用持久戰的方針,通過長期的作戰,逐步削弱敵人,轉劣勢為優勢,變被動為主動,最後贏得戰爭的勝利。戰役、戰鬥的持久戰,通常是在特定的情況和需要下進行。歷來兵傢一般多忌曠日持久的戰爭,主張速戰速決。但也有的主張以持久戰疲憊、消耗對方、爾後擊敗之。中國明代軍事著作《草廬經略》提出:“持久以待其衰,多方以誤其趨。”清代後期成書的《歷代名將事事略》載有:“師久則老,老則可擊。”都是主張以持久戰戰勝對方的。普魯士軍事理論傢C.P.G.von克勞塞維茨也說過,在作戰中,通過持久的軍事行動來逐漸消耗敵人的物質力量和消磨敵人的意志。持久戰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在反對國內外敵人鬥爭中的一個重要的戰略指導方針。因為反動勢力雄厚,革命勢力是逐漸地生長的,這就規定瞭戰爭的持久性。毛澤東根據戰爭實際情況提出,一方面,在戰略上采取內線的持久的防禦戰;另一方面,在戰役、戰鬥上則進行外線的速決的進攻戰,選擇有利戰機,集中優勢兵力,各個殲滅敵人,以此消耗和殲滅敵軍的有生力量,發展壯大自己力量,逐漸轉化戰場上的力量對比和戰爭的攻防形勢,最後奪得戰爭的勝利。歷史的實踐證明,這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