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佩帶在軍衣左袖上臂部位,表示軍人身分或勤務的標誌。中國人民解放軍在歷史上曾以臂章為標誌。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有些遊擊隊、赤衛隊的臂章,正中為五角星和鐮刀、錘子,上邊印有“全世界無產階級及被壓迫民族聯合起來”字樣,下邊填寫單位、姓名。抗日戰爭時期,八路軍佩帶的臂章為長方形(8.5×6.5釐米),白佈底,用藍色印製,中間為“八路”二字;新四軍佩帶的臂章,規格與八路軍的臂章大致相同,中間印有“N4A”(新四軍)字樣(見彩圖)。解放戰爭時期,僅部部分擔負特殊任務的軍人佩帶臂章。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公安部隊曾佩帶過印有“公安”二字的盾形臂章。

八路軍臂章 新四軍臂章 李國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