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末~20世紀初暹羅(今泰國)曼谷王朝國王朱拉隆功(拉瑪五世,1868~1910在位)領導的革新運動。19世紀後期,暹羅已淪為西方列強的半殖民地,後來又成為英法在中南半島爭奪的“緩衝國”。當時國內商品生產明顯發展,對外往來有所加強,而古老的生產關係卻束縛社會的前進,中央和地方行政管理缺乏效能。朱拉隆功親政時期,以敏銳的眼光洞察社會弊端,立意革除各種不合時宜的舊制度,促進國傢向近代化建設發展。因此獲得朱拉隆功大帝稱號。

>  改革的主要措施是:①改革國傢行政機構。1874年5月設立咨議院,其職責是協助國王處理政務,並對將要頒佈的法律進行討論。8月設立樞密院,作為國王的私人咨詢機構。從1875年起調整中央原來6個廳的職責,糾正各廳權力分配混亂的流弊。1892年按照西方國傢式樣改廳為部,各部多聘請歐洲人任顧問。1895年1月頒佈國務院組織法,規定成立國務會議代表咨議院。地方設省、行政區,下設縣、村,由中央選派地方官員。廢除薩克迪納制代之以薪俸制。新的行政機構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削弱地方分立。②改革賦稅制度,廢除居民徭役,改為收人頭稅。1899年正式下令廢除每個平民都必須編制在一個封建主屬下的規定。③廢除奴隸制度。國傢分步驟解除奴隸人身依附關系,1874年宣佈凡是在1868年變為奴隸者,到年滿21歲時便自動成為自由民。1879年宣佈在當年12月16日以後出生的兒童,包括奴隸的子女,都不能自己賣身為奴,也不能被強迫出賣。1900年下令廢除奴隸制度,這就為商品生產提供瞭自由勞動力的來源。④整頓財政,實行金匯兌本位制;改革包稅制度,增加國庫收入。取消國傢賦稅由私人承包的辦法,一切賦稅收歸政府辦理。又規定王室歲費和王族薪俸、國傢預算與王室預算分開,糾正王室揮霍無度的流弊。⑤改募兵制為征兵制,按照西方建制改編陸軍,創建海軍,聘請歐洲人任教官。又增設京畿警察和地方治安部隊。⑥興建全國鐵路網,興修水利和創設郵電事業。⑦進行教育改革。1894年設教育部。聘請西方教師任教,選送皇族富豪子弟出國學習。逐步興辦世俗學校,改進舊的初等教育制度。

  朱拉隆功改革被稱為暹羅歷史的轉折點,它有力地打破瞭古老的僵化的社會結構,經濟上為商品生產開辟道路,政治上維護瞭形式上的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