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3~1838年由瓜地馬拉、薩爾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和哥斯大黎加組成的聯邦國傢。西班牙殖民統治時期,上述地區同屬瓜地馬拉都督轄區。1821年宣佈獨立。次年合併於墨西哥。1823年7月脫離墨西哥,另組中美洲聯合省。1824年11月,立憲議會通過憲法,定國名為“中美洲共和國聯邦”。聯邦由原殖民地省份建立的5個“自由與內政獨立”邦組成,聯邦議會分眾參兩院,眾院由各邦按人口比例選出的代表組成,有制定法案的權力;參院由每邦推出2名議員組成,其職責是審議眾院所所通過的法律,監督聯邦政府高級官員,充當總統顧問。聯邦總統任期4年。

  中美洲共和國聯邦成立後,代表封建莊園主和天主教會利益的保守派與代表資產階級和貴族的自由派鬥爭激烈,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沖突頻起。1825年,薩爾瓦多人M.J.阿爾塞在自由派支持下當選為聯邦總統,但當政不久即倒向保守派。1826年,聯邦政府與危地馬拉自由派政府發生沖突,危地馬拉的自由派政府被顛覆。這一事件導致聯邦內戰爆發。1829年4月,F.莫拉桑率領的洪都拉斯和薩爾瓦多自由派聯軍進入聯邦首都危地馬拉城,阿爾塞政府被推翻。次年,莫拉桑當選為聯邦總統,1835年連任。在其執政時期,聯邦政府與各邦政府頒佈瞭一系列改革法令,廢除教會什一稅,宣佈信仰自由,建立陪審團制度等。莫拉桑還擔心危地馬拉保守派控制聯邦,於1834年將聯邦首都遷往聖薩爾瓦多,並著手修改1824年憲法。但反教會的改革遭到維護教會特權的保守派的極度仇視,遷都行動又引起部分危地馬拉人的不滿,對憲法的修改終因各邦意見不合而未能成功。1837年,危地馬拉的保守派煽動印第安人叛亂,莫拉桑率兵前往鎮壓,聯邦再次陷入內戰。次年,尼加拉瓜、洪都拉斯、哥斯達黎加先後退出聯邦,聯邦陷於解體。1839年2月1日,莫拉桑任期結束,新總統的選舉未再舉行。4月,R.卡雷拉奪得危地馬拉邦統治權,宣佈脫離聯邦。此後,洪都拉斯、薩爾瓦多、尼加拉瓜等國雖多次試圖恢復中美洲聯邦,都未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