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最大的一傢石油公司,英、美、荷、法合股經營的壟斷資本組織。其前身是以英、德資本為主的土耳其石油公司。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歐洲列強爭奪土屬伊拉克石油的鬥爭十分激烈。1914年土耳其政府同意把摩蘇爾和巴格達兩省的石油開採權租借給土耳其石油公司。1925年伊拉克政府與該公司簽訂協定,準許公司於4年內在摩蘇爾與巴格達省選擇24塊長方形土地 (每塊為8平方英畝),進行勘探和開採,為期75年,開採出的石油每噸交4個金先令的石油油產地使用費。1927年該公司在基爾庫克發現瞭大油田。1929年土耳其石油公司改名為伊拉克石油公司。經過多次分贓會議,公司股份最後的持有情況是:5%屬於亞美尼亞人C.S.古勒賓金,其餘的95%由殼牌石油公司、英國波斯石油公司、法國石油公司及美國近東開發股份公司均分。伊拉克石油公司幾乎控制瞭伊拉克的全部石油開采權。公司有輸油管通往地中海東岸的海法、的黎波裡和巴尼亞斯。

  伊拉克石油公司掠奪瞭伊拉克大量石油財富,榨取瞭巨額利潤。而出產石油的伊拉克,不但不能享受自己的資源,反而被迫以高價從國外進口石油和石油制品。經過多年的鬥爭,1972年6月伊拉克政府把占全國石油產量66%的該公司收歸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