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亞曆山德裡·帕爾馬

  智利總統(1920~1925,1932~1938)。1868年12月20日生於利納雷斯城一個義大利移民傢庭。1893年畢業於智利大學法律系。1897年當選眾議員,是一位具有保守派政治傾向的演說傢。18988年任工業與社會工程部長,1913年任財政部長,1918年任內政部長。1920年大選中,他提出以進行社會立法、加強行政權力、征收所得稅、創建中央銀行等為內容的競選綱領,作為由激進黨、民主黨和部分自由黨人組成的自由聯盟的候選人,當選總統。他的政府面臨嚴重的硝石危機,大批工人失業,社會動亂。由於議會被保守派控制,政府提出的許多立法草案不能通過,內閣更迭頻繁。1924年執政各黨取得議會多數席位後,才通過瞭勞工合同法、工人保險法、勞動事故法和工會組織法等法案。同年9月,在保守派和軍人的壓力下,亞歷山德裡·帕爾馬辭職,流亡意大利。1925年3月,被軍人執政委員會召回國,繼續擔任總統。同年創建中央銀行,主持制訂新憲法,削弱議會權力,加強總統和最高法院的權力,實行政教分離和總統直接選舉制。1932年再度出任總統。他采取由政府直接控制硝石銷售和增加工商稅收等政策,使經濟和財政狀況有所好轉;頒佈最低工資法和預防醫療法,修建國傢體育場等公共工程,並給予婦女參加市政選舉的權利。但他的政府主要靠右翼政治力量支持,政策逐漸右轉,對內鎮壓群眾運動,對外加強與德、意、日等國的關系。1938年人民陣線執政後,曾任參議員和參議院議長。1950年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