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8月23日蘇聯和德國在莫斯科簽訂的條約。1939年3月10日И.В.史達林在聯共(佈)第18次代表大會上宣佈戰爭危機緊迫時蘇聯的外交政策是維護和平,同所有國傢友好相處。警告德國不要把戰爭矛頭指向蘇聯。批判西方國傢執行不幹涉政策,同時表示願意同它們一道阻止德國發動世界大戰。1939年3月15日,德國侵佔捷克斯洛伐克全境。23日又佔領立陶宛濱海城市默麥爾。4月3日下達旨在消滅波蘭的“白色方案”。5月22日又簽訂《德國義大利軍事同盟條約》。蘇聯在4~88 月多次主動采取行動同英、法在莫斯科舉行關於締結互助條約和軍事協定的談判,爭取建立反侵略的統一戰線。但英、法仍奉行綏靖政策,無意與蘇聯合作。與此同時,英國同德國進行一系列秘密談判,力求實現英、德合作,把戰火引向蘇聯。在這種情況下,蘇聯也采取措施調整同德國的關系。1939年7月18日蘇、德恢復貿易談判,8月19日簽訂貿易協定。在此期間,蘇聯外交人民委員В.М.莫洛托夫在8月15日向德國大使提出簽訂蘇德互不侵犯條約的創議。8月16日德外長J.von裡賓特洛甫指示德國駐蘇大使向蘇聯方面表示他準備赴莫斯科談判並簽約。

蘇德互不侵犯條約在莫斯科簽字(1939.8)

  1939年8月中旬,蘇聯的國際處境十分險惡。日本繼1938年在中蘇邊境張鼓峰挑起反蘇武裝沖突後,1939年5~8月又在中蒙邊境諾門坎地區向蘇聯、蒙古軍隊發動大規模進攻,嚴重威脅蘇聯東部地區的安全。日本處心積慮要同德國建立反蘇軍事同盟,加緊對蘇聯的戰爭準備。同時,德國即將進攻波蘭,世界大戰有一觸即發之勢。為瞭蘇聯的安全,斯大林於8月21日接受A.希特勒提出的、立即締結互不侵犯條約的要求。8月23日蘇聯同德國簽訂《蘇德互不侵犯條約》,有效期10年。條約規定,締約雙方彼此互不使用武力,任何一方將不參加直接或間接反對他方的國傢集團;當一方受到第三國進攻時,另一方不給予第三國任何支持;就彼此有關問題,密切接觸,交換情報;和平解決相互間的一切爭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西方國傢公佈瞭《蘇德互不侵犯條約》的《附加議定書》,內容為確定雙方在東歐的勢力范圍。

  該條約的簽訂使蘇聯得以暫時置身於戰火之外。但希特勒之所以簽訂條約完全是為避免兩面作戰的權宜之計。條約簽訂不到兩年,德國在西線得手後,便迫不及待地於1941年6月22日撕毀《蘇德互不侵犯條約》,對蘇聯發動突然襲擊,挑起蘇德戰爭。近年來,中國一些世界史工作者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史研究中,對蘇聯決定簽訂《蘇德互不侵犯條約》的利弊得失以及對條約《附加議定書》的評價,提出瞭與上述分析不同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