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de孟德斯鳩

  法國著名啟蒙思想傢、哲學傢。1689年1月18日生於波爾多附近拉佈雷德城堡一貴族傢庭。1705年入波爾多大學攻讀法律。1716年繼承伯父爵位,任波爾多高等法院院長,獲男爵封號。1721年匿名發表《波斯人信信札》,以兩名波斯遊客的通信體裁,諷刺路易十四及1715~1723年攝政時期的法國專制制度,嘲笑上流社會的惡習和荒淫無恥,譴責宗教迫害。1726年,出賣瞭世襲的院長職務,潛心著述,漫遊歐洲各國。1729~1731年在英國期間,研究J.洛克等人的著作,贊賞英國議會制度。1734年,發表《羅馬盛衰原因論》一書,他認為羅馬所以興盛是由於實行共和制,其所以衰敗則由於實行專制暴政。1748年他的名作《論法的精神》問世。此書的副標題是:“論法律與各國政府體制、風尚、氣候、宗教、商業等等的關系”。它不僅是一部法律、政治著作,而且用自然和社會因素來說明各國歷史和不同制度的特點,以徹底否定流行的神學史觀。他揭示國傢的目的在於保護政治自由,而自由就是每個公民有權去做為法律所許可的事。他把政權分為立法、司法、行政3個部分,並強調彼此的分立和約束:立法權必須操在人民代表手中,行政權則歸屬世襲君主,司法權由選舉產生的常任法官掌握。這個著名的三權分立理論,後來成為許多資產階級國傢憲法的理論基礎。孟德斯鳩的出發點實際上是為瞭維護貴族和法院的特權,以此約束專制王權。他隻希望改革君主制度,並不想徹底消滅它。但他批判封建專制暴政,痛責宗教迷信和奴隸貿易,宣揚人權、政治自由和信仰自由等思想,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起過巨大的進步作用。

  孟德斯鳩的學說對中國資產階級改良派也發生過影響。1904~1909年,嚴復將《論法的精神》一書,以《法意》為名譯成中文出版。孟德斯鳩於1755年2月10日在巴黎去世。

  

參考書目

 Ròbert Shackleton, Mantesquieu ; a Critical Biography,Oxford University Press,Oxford,1961.

 Thomas L. Pangle, Mantesquieu's Philosophy of Liberalism; a Commentary on the Spirit of Laws,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Chicago,1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