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資產階級民主主義革命傢和社會活動傢。又稱鑾巴立。1900年5月11日生於泰國古都阿瑜陀耶城。1917年考入泰國司法部創辦的法律學校。畢業後,取得法學學士學位。1920年由司法部選派到法國公費留學,獲得巴黎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在法國留學期間,比裏·帕儂榮接受瞭西方民主主義革命思想的影響。1927年2月,他與6位志同道合的朋友在巴黎創建瞭暹羅人民黨(又稱民黨),這個組織日後逐漸擴大,成為泰國資產階級民主主義革命運動的領導導核心。

  1932年6月24日,以民黨成員披耶帕鳳為首的少壯派軍人發動政變,推翻瞭泰國的君主專制政體,實行君主立憲制,成立議會,頒佈憲法(見泰國1932年政變)。比裡·帕儂榮是九人憲法起草委員會的成員,並出任瑪奴拍功內閣的不管部部長。由於他提出的將土地、資本收歸國有的經濟計劃草案未能在內閣會議通過,辭去部長職務。

  1933年6月20日,披耶帕鳳領導少壯派軍人再次發動政變,本人擔任新政府的總理,邀請比裡·帕儂榮出任內務部長。

  比裡·帕儂榮在擔任政府公職期間,曾做瞭許多有益於國傢和民眾的工作。如在一些府修築公路,沿湄南河建立幾座海員醫院,幫助農民修建堤壩等。他一度出任外交部長,負責對外談判,取消過去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在文化教育方面,1943年建議創辦法政大學,並親自任該校校長達18年之久。

  1942年1月,泰國對同盟國宣戰。比裡·帕儂榮在國內組織抵抗日本運動,後來與國外的“自由泰人運動”聯合。

  日本投降後, 比裡· 帕儂榮曾三次出任泰國總理(1946年3月24日~6月3日,1946年6月8~9日,1946年6月10~20日)。任職期間,力圖實行較為民主的統治,但未能實現。1947年11月,鑾披汶軍人集團發動政變,比裡·帕儂榮經新加坡到中國政治避難。1949年2月26日,他回國領導的政變失敗後,離開泰國再度來到中國,僑居21年,1970年移居巴黎。1983年5月2日在巴黎逝世,終年8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