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後期根據周王朝系統曾有過的官制加工整理的王朝設官分職的書。漢代原稱《周官》,又稱《周官經》。西漢末劉歆始稱《周禮》。全書六篇分載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天官塚宰,稱為治官,管理朝廷大政及宮中事項,有屬官六十三;地官司徒,稱為教官,管理土地方域及王畿內人民教養,有屬官七十八;春官宗伯,稱為禮官,管理宗教及文化,有屬官七十;夏官司馬,稱為政官,管理軍制、步騎、兵甲、交通及各方諸侯有關事項,有屬官六十九;秋官司寇,稱為刑官,管理刑獄、司法政務,兼掌禮賓等等,有屬官六十六;冬官司馬,稱為事官,管理工程建設兼及溝洫、土地、水利等,這一部分在漢代發現時已缺,當時取《考工記》抵充,有屬官三十。舊時常約言共有官三百六十,實為三百七十六,每一官職皆有不少屬員,合計數萬人。《周禮》以官制的職掌聯系各種制度,目的在於富國強兵,組織民戶,廣征貢賦,充實府庫,為治理統一的大國提供設計藍圖。

  當西漢立“五經”於學官時,其中沒有《周官》。據說最初由河間獻王獲得一部先秦古文寫的《周官》,獻於漢王朝。王莽時,劉歆把它立於學官。王莽失敗而書亦廢,劉歆學生杜子春保存該書並為之作註,後傳給鄭興、鄭眾、賈逵等。鄭興等曾作《周官解詁》。馬融又作《周官傳》,傳至鄭玄,作瞭集大成的《周官禮註》,和他的《禮經鄭氏學》(即今文《儀禮》)及《禮記註》(即《小戴禮記》兼有今古文)合稱“三禮”,列為儒傢經典。為此今文傢則加反對,臨孝存以為《周官》為“末世瀆亂不驗之書”,何休亦以為該書是“六國陰謀之書”。鄭玄據理力爭,以為該書“乃周公致太平之跡”,作《答臨孝存〈周禮〉難》。因鄭玄作的註很完備,《周禮》遂被認為是周公的著作大行於世。唐賈公彥撰《周禮義疏》四十二卷,至宋時與鄭註合刻為《周禮註疏》。清孫詒讓的《周禮正義》征引繁富,具有很高的學術價值。

  宋代王安石變法時,曾效法《周禮》中的理財精神興行各種新法,引起反對者對該書的反感。蘇轍首先寫瞭長篇論辨,指出《周禮》之不可信處有三點,借以反對王安石。《朱子語類》中提到胡安國父子以為《周官》是王莽托劉歆偽撰的。宋代還有司馬光、張載、程頤、洪邁、魏瞭翁、包恢等知名學者持類似的批評態度。到清代,萬斯同《周官辨非》又指出其偽處五十餘節。姚際恒《古今偽書考》說它“出於西漢之末”,毛奇齡《經問》說:“《周禮》自非聖經,不特非周公所作,且並非孔孟以前之書。”方苞《周官辨偽》則以為《周官》原有其書,其決不可信之處則是王莽、劉歆竄入。此外還有江永《周禮疑義舉要》、楊椿《周禮考》等書亦致疑辨。康有為《新學偽經考》極力宣揚劉歆偽造之說,據《王莽傳》所謂“發得《周禮》以明因監”一語,遂定為“劉歆所偽傳也”,以為其本文原出《管子》及《戴記》。《管子·五行篇》以為天子有六相,以天地四方為名,即《周官》六官所自出。此說流傳後,使不少人相信《周禮》果出劉歆偽造。

《周禮》書影 宋乾道南監本

  但毛奇齡《經問》已據《漢書·藝文志》漢文帝時得魏文侯樂人竇公,獻《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又武帝時河間獻王與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言樂事,以作《樂記》,以證該書原出戰國。其後汪中撰《周官徵文》,也舉出《周官》成於先秦時的六條證據。除上引竇公所獻者外,尚有《逸周書·職方》、《大戴禮記·朝士篇》、《禮記·燕義》、《內則》、《詩·生民》傳等所引《周官》各官職文。王國維又補充瞭《禮記·玉藻》所引《春官·占人》職文。有這些證據,知《周官》為春秋戰國時已有之書無疑。

  戰國時,儒傢如孟子、荀子均未提及該書,兩人所談許多制度亦與該書有異。如孟子的井田與《周官》溝洫制不同;荀子的《王制篇》所舉官名與《周官》亦有別;兩人都主張關市不征,與《周官》之苛斂尤不同。可知此非儒傢之書。《周官》的六官取天、地、春、夏、秋、冬為名,雖是受瞭《管子》的影響,但它不配成五官而為六官,應是在戰國五行說盛行之前,仍循周世六卿成規。

  《周禮》中各個官職的職掌,有不少出於戰國制度。最主要的有:①春官祭五帝、祭天、地、日、月之禮。②春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③天、地、夏、秋四官都要在正月公佈法律;法傢所制的什伍相連坐見於地官;作內政寄軍令亦見於地官及夏官。④江永指出地官載師及司稼已非八傢同井之法;又地官司徒有不易之地、一易之地、再易之地;與《漢書·地理志》爰田下孟康所雲“上田不易、中田一易、下田再易”同;地官遂人的溝洫之制亦為開阡陌後之事,又授田“餘夫亦如之”,不再依春秋以前宗法制財產由長子繼承之制,今餘夫(庶子)與長兄所得一樣,亦即商鞅之法,等等。其他屬於戰國之制者尚多。

  大致可以這樣認定,《周禮》隻是一部官制匯編,成於春秋時代。後來給每一官職填寫職掌時,除錄存瞭春秋資料外,還錄進瞭很多戰國資料,所以全書的補充寫定當在戰國時期。雖然後來還有極小部分漢代資料摻雜進去,如九服之制、昊天上帝高於五帝之制、南北郊之制、五嶽之制等等,但不影響這部書原是先秦舊籍。

  

參考書目

 錢穆:《周官著作時代考》、《燕京學報》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