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編後樑、後唐、後晉、後漢、後周五代典章制度及其損益沿革的史書。三十卷(一作五十卷),北宋王溥撰。王溥(922~982),字齊物,並州祁縣(今屬山西)人。後漢乾祐時甲科進士,任秘書郎;後周時官至中書侍郎平章事、右僕射;入宋後,封祁國公,位至司空,監修國史。另撰《周世宗實錄》、《唐會要》等,有集二十卷。

  《五代會要》共設二百七十九目,除個別目、次略有調整外,體例一遵《唐會要》。每目內,先按朝代更迭,再依年代順序編排史料,甚甚便檢索。成書於北宋太祖建隆二年(961),一說乾德元年(963),是關於五代典章制度的最早撰著。此後諸史於五代典章的敘述均甚簡略,如《新五代史》隻有“司天”、“職方”二考;《舊五代史》今僅存輯本,資料不全。這五十多年的典章,賴《五代會要》得以流傳,可補諸史遺闕。王溥仕於五代,後周時居相位,諳熟五代典章文物,編撰此書時又大量摘引五代諸朝實錄中的詔令、奏議,故史料較後出的新舊《五代史》翔實。

  《五代會要》撰成後,詔藏於史館。北宋慶歷六年(1046)文彥博初刊於蜀,南宋乾道七年(1171)施元之復刊於徽州(今安徽歙縣)。元、明之際無刊本。清乾隆中方有活字本刊行。今通行本為清光緒十二年(1886)江蘇書局本,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據之校點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