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的性質、任務、方針、原則、內容、組織形式、工作制度、作風、方法以及政治工作與各方面關係的法規性檔。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標,依據中國共產黨的綱領、路線和軍隊的宗旨、任務制訂。由總則和若幹單項條例組成。

  產生和發展 1930年冬,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第一次頒發《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暫行條例草案》。這個條例,是在借鑒蘇聯紅軍的經驗,繼承中中國國民革命軍北伐戰爭時期政治工作的傳統,總結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制訂的,由總則和政治指導員、政治委員、政治處、軍及師政治部、軍區及集團軍政治部、總政治部、黨的連支部及團委、黨務委員會、青年團、政治機關及黨部與地方黨部關系等10個單項條例組成。1932年修訂頒發的《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暫行條例草案》,增加瞭軍團政治部、軍分區政治部、學校政治機關、醫院政治機關、赤衛軍政治機關、兵站政治機關、戰士通訊處、俱樂部列寧室、政治戰士等9個條例。抗日戰爭時期,為保證中國共產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堅持八路軍、新四軍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中獨立自主的地位,繼承和發揚中國工農紅軍政治工作的優良傳統,總結抗戰中的政治工作經驗,並借以影響抗日的友軍,八路軍(即第十八集團軍)政治部於1938年頒發瞭《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軍政治工作暫行條例(草案)》,1942年經過修訂又重新頒發《中國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軍(第八路軍)政治工作條例(草案)》。這個條例強調指出:第十八集團軍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軍隊;政治工作就是黨的工作,是革命軍隊的生命線;政治委員是黨的代表,政治部是黨的機關;支部工作為一切政治工作的基礎;政治工作的基本內容是提高軍隊的戰鬥力,求得官兵一致、軍民一致,團結友軍,瓦解敵軍,以爭取抗日戰爭的最後勝利。解放戰爭時期,為總結新式整軍運動、黨委制、支部工作等新經驗,軍委總政治部於1949年12月頒發瞭《中國人民解放軍黨委會條例(草案)》、《中國人民解放軍連隊支部工作條例(草案)》、《中國人民解放軍革命軍人委員會條例(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人民解放軍發展成為諸軍種、兵種的合成軍隊,為加強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的軍隊政治工作,保證軍隊革命化、正規化、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於1954年4月15日頒佈《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草案)》。《條例》包括:總則和中國共產黨軍隊委員會、政治委員、總政治部、一級軍區政治部、省軍區政治部、軍政治部、師政治部、團政治處、營政治教導員、政治協理員、連隊政治指導員,中國共產黨連隊支部、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連隊支部、連隊俱樂部、學校政治部(處)、海軍艦艇部隊政治工作、空軍飛行大隊政治工作、醫院政治工作、革命軍人代表會議等19個條例。1963年3月27日,由中共中央頒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將軍政治部工作條例和師政治部工作條例合為一個條例,將省軍區政治部工作條例改為省軍區、軍分區政治部工作條例,增寫瞭縣(市)人民武裝部政治工作條例,恢復瞭連隊革命軍人委員會條例,撤銷瞭革命軍人代表會議和連隊俱樂部工作條例。1978年7月18日,由中共中央頒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增加瞭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營)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1983年12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根據《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歷史問題的決議》、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訂印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試行本),除原有條例外,增加瞭中國共產黨軍隊紀律檢查委員會條例、中國共產黨軍隊機關支部工作條例。

  基本內容 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發展的各個歷史時期,隨著革命鬥爭形勢的發展和軍隊建設的需要,對政治工作條例作過多次修訂。每次修訂都以古田會議決議確定的人民軍隊建設的原則為依據,繼承和發揚瞭政治工作的優良傳統,總結、充實瞭新內容和新經驗。條例規定的基本內容有:①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性質、宗旨和任務。②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設和政治工作的指針。③中國人民解放軍必須置於中國共產黨的絕對領導之下,一切行動聽從黨中央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指揮。④在團以上部隊和相當於團以上的單位建立黨的委員會,連隊建立黨支部。黨委統一的集體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是黨對軍隊領導的根本制度。省軍區、軍分區、縣(市)人民武裝部實行軍事系統和地方黨的委員會的雙重領導制度。⑤政治工作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生命線。政治工作就是黨的工作。政治機關就是黨的工作機關。⑥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教育部隊,保持軍隊的無產階級性質,貫徹執行黨的綱領、路線、方針、政策,維護軍隊高度的集中統一和嚴格的紀律,增強軍隊內部和外部的團結,提高部隊的戰鬥力,保證完成黨和國傢賦予軍隊的一切任務。⑦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保持和發揚黨的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優良作風。堅持群眾路線,實行領導和群眾相結合、一般號召和個別指導相結合的方法。⑧在團以上部隊和相當於團以上的單位設立政治委員和政治機關,在營和相當於營的單位設立政治教導員,在連隊和相當於連隊的基層單位設立政治指導員,在團以上的機關部門根據需要設立政治協理員,並規定瞭他們的工作權限和職責。⑨政治工作人員的條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