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設置在地下或地面的爆炸性火器。由雷殼、裝藥和引爆裝置組成。中國在明朝初年(15世紀初)已使用地雷。《明史紀事本末·燕王起兵》記載,建文二年(1400)白溝河之戰時曾“藏火器地中,人馬遇之,輒爛”。早期的地雷構造比較簡單,多為石殼,內裝火藥,插入引信後密封埋於地下,並加以偽裝。當敵人接近時,引信發火,引爆地雷。明中期後,使用地雷漸廣。雷殼多為鐵鑄,引信也得到瞭改進。萬曆八年(1580),戚繼光鎮守薊州時,曾制鋼輪火石引爆裝置“鋼輪發火”。它是在機匣中中安置一套傳動機構,當敵人踏動機索時,匣中的墜石下落,帶動鋼輪轉動,與火石急劇摩擦發火,引爆地雷。這種裝置提高瞭地雷發火時機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明朝末年,地雷的種類更多,據《籌海圖編》、《練兵實紀·雜集》、《武備志》等書記載,明軍所用的地雷有十多種。按引爆方式區分,有燃發、拉發、絆發、機發等。其佈設方式,除單發雷外,還有利用一條引信控制爆炸的群發雷,一個母雷爆炸引爆若幹子雷的“子母雷”。根據作戰需要,還可將地雷設置在車上、建築物內或用動物運載地雷沖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