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著名兵書,《武經七書》之一。曆有著錄,但篇數不等,有《續古逸叢書》影宋本及明、清刊本等存世,5卷,24篇,9000餘字。另唐魏徵《群書治要》輯存4篇;1972年,銀雀山漢初墓出土殘簡6篇,與其他版本相應之篇大同小異。《隋書·經籍志》註稱《尉繚子》作者為尉繚,梁惠王時人”,有疑為秦王政時尉繚所作,也有疑為後人偽託。據現有資料推斷,成書似在戰國中期。

  《尉繚子》圍繞“刑德可以百勝”之說,廣泛論述用兵取勝之道。天官、兵兵談、制談、武議、治本等篇,著重論述戰爭與政治、經濟的關系等;戰威、攻權、守權、戰權等篇,主要論述攻守權謀和戰法;將理、十二陵、重刑令、伍制令、分塞令、兵教、兵令等篇,著重論述治軍原則、要求及各種軍事律令。

  它強調農戰,富國強兵。認為“土廣而任則國富,民眾而治〔制〕則國治”,這樣才能“威制天下”(《續古逸叢書》影宋本,下同)。它強調人事,專篇論述靠天官(天象)、陰陽、求鬼神等,“不若人事”,不如“求己”,註意人在戰爭中的作用。在文武的關系上,提出“兵者,以武為植(支幹),文為種(根基);武為表,文為裡”的卓越見解,含有軍事從屬於政治、是政治的表現的意思。這在古代軍事思想史上是一個進步和發展。

  它註重謀略和戰前準備,講究“廊廟”決策,主張“權敵審將而後舉兵”,“先料敵而後動”。在攻守上,講奇正,重變通,註意爭取主動。在進攻中,主張先發制人,出其不意;並論述瞭前鋒、後續部隊與大軍的任務區分和行動配合。防守時,要守不失險,鼓舞士氣,守軍與援軍要“中外相應(內外配合)”,“守必出之(必要的出擊)”,這種守中有攻的思想是積極的。

  它在治軍上主張“制必先定”,賞罰嚴明,強調三點:①將帥要愛威並施,執法公允,並要以身作則,暑不張蓋,寒不重衣,臨戰忘身;②把教練作為必勝之道,論述瞭訓練的目的、方法、步驟,提出分級教練及大部隊合練的要求;③“號令明,法制審(縝密)”,使軍令、軍制完備,賞罰有據。其所擬制的一系列律令,內容最為豐富、具體、突出。其中有戰鬥編組、隊形、指揮信號,平時和戰時獎懲,士卒官將上下聯保,營區劃分、宿營、戒嚴、通行以及旗色、著裝、徽章等規定。這些都留存瞭中國早期的戰鬥、內務、紀律等方面法規性的一些具體內容,為其他先秦兵書所少見,對研究中國軍制史有重大價值。

  《尉繚子》具有素樸的唯物和辯證思想,大致反映戰國時軍隊和戰爭情況,繼承《孫子兵法》、《吳子》有關軍事思想。其所論甚廣博,頗得用兵之意,對後世有重要影響。唐、宋時杜牧、何延錫、張預都引有《尉繚子》文註釋《孫子》,在一些類書和兵書中亦多引述。該書主張重刑、殺戮,甚至稱道“善用兵者,能殺卒之半”,可“威加海內”,反映瞭封建階級治軍思想的殘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