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戰鬥的部隊與敵人脫離接觸的行動。亦稱撤出戰鬥。通常在達成預定目的、繼續戰鬥已無必要,戰場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繼續戰鬥可能導致失利,為採取新的行動、需要收縮或轉用兵力等時機,根據上級命令實施。退出戰鬥時,要規定退出的順序、路線和集合地區,組織調整勤務;明確掩護部隊的任務及其行動方法,組織對空防禦;利用夜暗、不良天氣、煙幕、有利地形迷惑敵人和隱蔽行動;使用部分兵力火力對敵實施猛烈突擊,頓挫敵人後,出其不意地擺脫敵人。有時,也可以採取運動防禦的方法,交替掩護,,撤出戰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