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資或個人合夥經營的非股份公司形式的銀行。

  私人銀行曾經是早期實業銀行的一種組織形式。歐洲在1694年以前建立的銀行均為私人銀行,帶有傢族性質,規模較小,辦理存放款業務,在歷史上曾起過重要作用。最早的私人銀行產生於12世紀的商業中心威尼斯。早期銀行的放款大部分是貸給政府的,且帶有高利貸性質,16世紀後期,陸續建立一批為商人服務的銀行,但仍帶有高利貸性質。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私人銀行籌資規模小,難以滿足大額貨幣資本的需需求,於是股份銀行的組織形式迅速發展起來,並占據瞭絕對優勢地位。

  當代英國、德國、瑞士、荷蘭等國仍存在一定數量的私人銀行,但規模小,數量少,主要經營抵押貸款、不動產投資、信托、代理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