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政府幹預而形成的農業生產資料優惠價格。是世界上許多國傢支持農村發展的一項帶有普遍性的重要措施。

  農業既是重要的基礎性生產部門,又是發展速度較慢的傳統產業部門。許多國傢工業化水準達到一定程度後,政府為使農業同工業等部門協調發展,城鄉生活差距不至於過大,大都從多方面支援農業發展。其中重要措施之一就是提供價格優惠的農業生產資料,保證農業生產者對諸如化肥、農藥、農用塑膠薄膜、農用機械、農業用油、用電等的一定購買力。政府往往通通過對農業生產資料生產經營減免稅收、提供長期低息或無息貸款,對生產企業或買主以及商業經營部分直接給予財政補貼等方式,向農業生產者供應價格水平較低的農業生產資料。

  農業生產資料優待價最早出現在20世紀30~40年代的經濟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傢。為瞭使較為落後的農業生產適應工業等部門進一步發展的需要,政府制定瞭一系列有利於農用生產資料生產和銷售的優惠政策,加速瞭農業生產條件的改善。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建立以來就對農業生產資料實行低價優待政策,在稅收、貸款利息、流通等方面采取瞭諸多優惠措施。例如1954年國傢開始對列入計劃分配的柴油實行優待價格;農機產品長期實行低利、稅收減免政策;與定購糧食掛鉤的化肥和柴油低價供應。這些措施對防止農業成本上升,穩定農民收入,促進生產發展;協調國傢與農民的利益關系起到瞭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