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預算的法定起止期限。通常以一年為單位。亦稱“預算年度”、“會計年度”。財政年度有時並不專指國傢預算年度,在公司企業及其他各項財務管理中,清理其財務活動情況所採用的起止時間也稱財政年度。

  世界各國的財政年度起止日期各不相同。一般可分為日曆年度制和跨日曆年度制兩大類。①日曆年度制,是指財政年度的起止期與年曆始末相同,即西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世界上大多數國傢,如中國、法國、義大利、荷蘭、西班牙和東歐國傢等均採用日日歷年度制。②跨日歷年度制,是指財政年度起止期與年歷始末不相同,如日本、加拿大、印度等國傢是自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瑞典、埃及等國傢是自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美國在1976年以前是自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1976年以後改為自10月1日起至次年9月30日止。沙特阿拉伯、尼泊爾等國傢的財政年度則是實行浮動制度,沙特阿拉伯根據Hajra歷編制預算,其每一年度預算的起止日期和時間周期長短是不相同的。

  財政年度的名稱,采用日歷年度制的,依公元的年份而定,如1991年1月1日起到同年12月31日止稱為1991財政年度。采用跨日歷年度制的,一般以財政年度終止日所屬的年份為該期間的財政年度名稱,如1991年10月1日起至次年9月30日止,稱為1992財政年度;如涉及法律程序時,則應稱作1991—1992年財政年度。世界各國財政年度起止日期的確定主要取決於本國國情、歷史和傳統習慣以及財政管理需要等因素,如:①立法機構會議召開的時間,以便在會議期間審議和通過預算法案;②年度開始正值稅收旺季,以利於執行新的預算;③保持政府、稅收、公司及國傢的統計資料匯編年度的一致性;④適應農業種植和收成季節;⑤原屬殖民地或附屬國的國傢,一般歷史地沿用其宗主國的財政年度;⑥宗教因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