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向某一特定地區集中而產生的利益,亦稱聚集經濟效益,是城市存在和發展的重要原因和動力。

  城市是企業比較集中的地區。集中有兩種類型:第一種類型是:屬於同一產業,或性質相近的許多企業的集中,如紡織企業的集中。在一個地區內同類企業數目的增大,必然帶來生產規模的擴大,生產總量的增加,分工協作的加強,輔助產業的發展,其結果不僅創造大規模的外部經濟,而且提高企業的勞動生產率,降低生產費用和成本。第二種類型是:屬於不同產業,或不同性性質的企業的集中。這比各個企業孤立地分散設立在各個地區會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表現在:①擴大市場規模。企業和人口的集中,彼此形成市場,產生較大規模的市場經濟,為工商企業增加瞭潛在市場,有利於它們擴大生產規模。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地區,商業、金融、科技、信息機構條件更為優越,適合於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活動。②降低運輸費用,降低產品成本。企業集中在一起,企業之間互為市場,彼此提供原材料、生產設備和產品。不僅生產協作方便,供銷關系固定,而且距離縮短,運輸費用降低,銷售費用縮減,從而有利於降低產品成本和銷售價格。③促進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的建立、發展和充分利用。企業進行生產和經營,需要與之相適應的交通運輸、郵政通訊、水電供應等各項設施。集中建設、使用和管理這些設施,比各個企業單獨進行建設、使用和管理大大節約費用,而且這些公共設施又為企業和居民所共享,使它們得到充分的利用,產生更大的社會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④企業的集中必然伴隨熟練勞動力、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幹部的集中。既使企業能夠得到它們所需要的各類人員,同時各類人員也容易獲得合適的工作崗位,發揮專長,從而創造出更多的社會財富。⑤便於企業之間直接接觸,達到彼此學習,相互交流,廣泛協作,推廣技術,開展競爭,從而刺激企業改進生產、開發產品、提高質量,創造出巨大的經濟效益。

  概括起來說,聚集經濟效益主要是由“外在因素”(或稱外在經濟效益)所組成。即一個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會對其他企業產生影響,提高(或降低)其經濟效益。在一般情況下,當企業在地理上彼此接近時,會給企業和居民帶來外在利益,即聚集經濟效益。城市具有明顯的聚集經濟效益,正是它促使企業向城市聚集,使城市規模日益擴大,變成擁有成千上萬個企業的地區。世界上大城市的勞動生產率、按人平均的工業產值、國民收入等,一般都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當然,聚集經濟效益並不是絕對的,不是集中的規模愈大愈好。當企業和居民過分集中,即城市規模過大時,同樣會產生和擴大外在的不經濟,明顯地增加生產和流通費用,造成環境污染,破壞合理的經濟結構和比例,最終導致聚集經濟效益的下降,甚至出現負效益。所以,城市企業和居民聚集存在一個合理的“度”,也就是需要一個最佳的城市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