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雲

  中國無產階級革命傢、政治傢和經濟管理傢,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要領導人之一,長期主持財政經濟工作。現任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

  主要經歷 1905年6月13日生於江蘇青浦縣(今屬上海市)。1919年小學畢業後到上海商務印書館當學徒、店員。

  1925~1945年 1925年8月陳雲參加領導商務印書館大罷工,任該館發行所職工會委員長,隨後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大革命失敗後,至1934年長征前,在江蘇青浦、上海、江西瑞金、福建汀州(今長汀)等地從事農民運動、工人運動和黨的地下工作,曾任中共江蘇省委常委兼農委書記,中央特科書記,上海臨時中央成員、常委,全國總工會黨團書記等職。他在領導蘇區工人的經濟鬥爭中,強調鬥爭的策略和政策要符合農村革命根據地社會經濟的實際狀況。在1930年9月至1934年1月間召開的中共六屆三、四、五中全會上,先後被選為中央候補委員、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長征前曾負責管理軍需生產,隨後參加長征。1937年11月至1944年3月,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後改任西北財經辦事處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主持陜甘寧邊區的財政經濟工作。為瞭打破當時國民黨政府的經濟封鎖,克服財政上的嚴重困難,他提出財政工作的方針應該是:生產第一,分配第二;收入第一,支出第二。並且提出,要集中財力,不要分散;解決問題要有重點等主張。他還在發展經濟、保障供給、活躍貿易、穩定邊區貨幣和驅趕國民黨政府發行的法幣等方面采取某些獨到的辦法,獲得顯著的成效。1945年6月再次當選為中共第七屆中央政治局委員,8月任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

  1945~1949年 抗日戰爭勝利後,陳雲被派往東北,參加領導東北解放戰爭。曾任中共中央北滿分局書記,東北局副書記兼東北民主聯軍副政委、遼東分局書記等職。1948年7月他兼任東北財經委員會主任,主持東北的財經工作。東北近代工業企業比較發達,人民政府從日本侵略軍、國民黨政府手中接收這些企業之後,面臨著如何正確對待企業中職員這一突出問題。他指出,從事體力勞動的工人和從事腦力勞動的職員,同是企業的雇傭勞動者。這一重要觀點,為正確制定在舊社會工作過的知識分子的政策提供瞭依據。為瞭恢復和發展東北這個重要工業基地的生產,他還提出必須加強工業生產的計劃性,並且要按照企業化和民主化的原則來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陳雲在東北這一期間的工作,對東北根據地的建立和東北全境的解放,對東北經濟的恢復和支援部隊入關作戰,都作出瞭重要貢獻。1949年5月,他到北平參加籌組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並主持工作。同年7、8月間,在上海主持召開各大行政區領導幹部參加的財經會議,擬定統一財政金融、調撥糧食棉花等重要物資、穩定市場物價的方案。在當時財政經濟極其困難的情況下,中財委采取一系列正確的措施,保證瞭中國人民解放軍向全國尚未解放地區大進軍所需要的財力和物力,同時維持瞭新解放區首先是上海等大城市人民生活的需要。

  1949~1987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至1957年完成發展國民經濟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八年間,陳雲曾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副總理兼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院副總理、中共第八屆中央委員會副主席、中央經濟工作五人小組組長等職,主持全國財政經濟工作。在建國初期實現全國財政經濟工作的統一,迅速穩定市場物價、結束國民黨政權遺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支持抗美援朝戰爭的勝利進行,恢復長期遭受戰爭破壞的國民經濟,對糧食、棉花、油料等主要農產品實行計劃收購與計劃供應,進行貨幣改革,開展有計劃的大規模的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對生產資料私有制、特別是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等一系列工作中,他從中國的實際情況出發,提出瞭正確的方針政策和很有成效的措施,取得瞭卓越的成就。在這期間,他於1952年8月隨周恩來(1898~1976)到莫斯科,同蘇聯政府會談對中國的技術援助問題。隨後同周恩來主持審定蘇聯援建的156項重點工程,加上其他建設項目,為中國社會主義工業化打下初步基礎。他認為,在當時帝國主義對中國實行封鎖、禁運的歷史條件下,隻有向蘇聯學習,但又不是完全照搬。在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中,他強調國營經濟和國傢計劃的領導作用,樹立並發展社會主義經濟的優勢;主張資本主義工商業的改造與經濟結構的改組結合進行,發展與淘汰同時並存;主張必須長期保留一定數量的個體手工業和小商小販;主張批判地繼承資本主義經濟中有益的經驗,使用並改造資本傢。

  1958年“大躍進”運動開始以後,由於他在1956年反對過經濟工作中的急躁冒進和在“大躍進”中對高指標多次提過不同意見,而受到錯誤的批評。這時,他主要負責國傢基本建設委員會的工作。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當國民經濟遭到嚴重困難時,他提出壓縮基本建設規模、進口糧食、對幾種商品實行高價、精簡職工和動員城市人口下鄉等幾個關系全局的重大決策,對調整和恢復國民經濟作出瞭重要貢獻。為瞭進一步調動農民恢復生產的積極性,解決當時農業發展中所遇到的困難,他曾向中央建議實行包產到戶。但是,他的這一主張和其他一些切合實際的經濟主張,在當時卻被錯誤地認為是“右傾”。“文化大革命”中,他受到不公正的批判,在黨內隻保留瞭中共中央委員的名義。1969年9月他被送到江西南昌近郊的一個化工石油機械廠“蹲點”。這期間他專心閱讀K.馬克思和列寧的大量著作。1972年4月回到北京後,受周恩來的委托,研究國際經濟形勢和發展對外貿易的問題。他根據當時中國對資本主義國傢貿易比重已經超過對社會主義國傢貿易的情況,提出要很好地研究資本主義,認為不研究就要吃虧,就不要想在世界市場中占領應占的地位。他還提出,對於當時可以利用的外資,應該加以利用,不要把實行自力更生的方針同利用資本主義信貸對立起來。

  1976年他參加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的鬥爭。1978年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上重新當選為中央委員會副主席,並被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1979年至1980年,曾任國務院副總理兼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1982年繼續當選為第十二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他在指導和推進全黨實現歷史的偉大轉折,全面調整比例失調的國民經濟,按照中國實際情況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社會主義經濟、政治體制改革,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堅持黨的優良作風等方面,提出瞭有深遠影響的重要意見。1987年他退出中共中央委員會後,被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

  對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觀點 陳雲在長期領導經濟工作中,對中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若幹基本問題,提出瞭許多重要的觀點和主張。主要是:

  關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出發點 陳雲指出,中國搞四個現代化,建設社會主義強國,是在什麼情況下進行的?這是一個首要問題。講實事求是,先要把這個“實事”搞清楚。他認為,中國社會經濟的主要特點是,農村人口占80%,而且人口多,耕地少。革命勝利幾十年瞭,還很窮,要提高生活水平不容易。在中國,先進企業和落後企業並存的局面,要在一個相當長時期內存在,否則容納不瞭那麼多就業人員。搞現代化用人少,就業難。中國隻能在這種矛盾中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農業問題始終是中國的一個根本問題 早在1957年,陳雲就指出,農業問題也就是全國人民的吃飯穿衣問題,經濟不擺在有吃有穿的基礎上,就不能鞏固。他還指出,農業問題,首先是糧食問題。糧食是穩定市場、保證建設的最重要的物資。講市場是否穩定,主要是指糧食局勢和糧食價格是否穩定。1959年他根據中國人口多、農業生產不穩定、糧食供應緊張的實際情況,又進一步提出:“糧食定,天下定;糧食緊,市場緊”的論斷。1961年他針對當時城市人口增加過多,超過瞭商品糧負擔的可能這個教訓,指出農村能有多少剩餘產品拿到城市,工業建設以及城市的規模才能搞多大,其中關鍵是糧食。1978年他針對當時國民經濟比例嚴重失調的情況,提出幾年內每年進口兩千萬噸糧食,先把農民這一頭穩下來,以便有步驟地恢復和發展工農業生產。當農業實行生產責任制以後,他指出,農業生產仍然必須以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這是農民與國傢兩利的大政方針。不這樣做,八億農民的所謂自由,就會沖垮國傢計劃。1984年中國農業生產獲得大豐收,他在1985年指出,現在有些農民對種糧食不感興趣,這個問題要註意。十億人口吃飯穿衣,是中國一大經濟問題,也是一大政治問題。“無糧則亂”,這件事不能小看。

  關於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必須兼顧 陳雲認為,搞經濟建設的最後目的,是為瞭改善人民的生活。但中國在相當長時期內,用於建設和用於改善人民生活的資金,在分配上是有矛盾的,兩者必須兼顧。從全局看,第一要使十億人民有飯吃,第二要進行建設。吃光用光,國傢沒有希望。在保證有飯吃之後,還有餘力進行建設,國傢才有希望。因此,飯不能吃得太差,但也不能吃得太好。要量力而行。這是中國經濟工作的一大方針。他歷來還主張,在財力、物力嚴重不足的情況下,正確處理積累和消費、生產和建設的關系,應該是先生活,後生產;先生產,後基建;先挖潛、革新、改造,後新建。也就是說,首先要保證生活必需品的生產部門最低限度的需要,其次要保證必要的生產資料生產的需要,剩餘的部分用於基本建設。他認為,先保證生產、後供應基建這種排隊的必要,主要是為瞭維持最低限度的人民生活的需要,避免盲目擴大基本建設規模,擠掉生活必需品的生產。

  關於建設規模必須和國力相適應 在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陳雲一貫反對不顧現實條件、急於求成的錯誤傾向,主張計劃指標必須切合實際,建設規模必須和國力相適應。也就是說,要在財政收支平衡的基礎上,看能夠撥出多少錢用於基本建設投資,以這個數字來制定基本建設計劃,不能用多發票子、搞赤字財政的辦法來進行基本建設。他認為,這是腳踏實地的前進。他指出,建設規模的大小和國傢的財力、物力適應還是不適應,這是經濟穩定還是不穩定的界限。象中國這樣一個大國,經濟穩定極為重要。建設規模超過國傢財力、物力的可能,就是冒瞭,就會出現經濟混亂;兩者合適,經濟就穩定。當然,如果保守瞭,妨礙瞭建設應有的速度也不好。但是,糾正保守比糾正冒進要容易些。因為物資多瞭,增加建設是比較容易的;而財力、物力不夠,把建設規模搞大瞭,要壓縮下來就不那麼容易,還會造成嚴重浪費。

  關於有計劃按比例發展和綜合平衡 陳雲認為,從長期來看,國民經濟能做到有計劃按比例發展,就是最快的速度。否則,造成種種緊張和失控,難免出現反復,結果反而會慢。他還認為,綜合平衡是實現有計劃按比例發展的基本方法。合比例就是平衡的;平衡瞭,大體上也會是合比例的。他強調國民經濟計劃的綜合平衡,從全局觀點看,主要是做好財政收支、銀行信貸和物資供需這三大平衡,而且應該略有結餘。實行對外開放政策以後,外匯收支平衡又成為綜合平衡中的一項重要內容。他指出,因為中國經濟落後,要在短時期內趕上去,所以計劃中的平衡是一種緊張的平衡。做到建設也寬裕,民生也寬裕,比較困難。但是,絕不能緊張到使平衡破裂的程度。他提出,為瞭保持經濟的穩定增長,應該按“短線”搞綜合平衡,當然應該努力使“短線”變“長線”,克服緊張狀態。他還提出,人民購買力要有所提高,但是提高的程度,必須同能夠供應的消費物資相適應。他還多次強調,要經常深入瞭解市場商品供應情況,因為它是全國財政、貿易和經濟建設情況的綜合反映,從中可以看出大局。

  關於社會主義經濟管理體制改革 陳雲對中國社會主義經濟管理體制存在的集權太多、分權太少等弊端,很早就有清醒的認識。從50年代到80年代,多次提出改革的主張,並且強調這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其基本內容有:①在國傢的統一計劃內,擴大地方政府和企業一定程度的因地制宜的管理權限,包括必須給地方一定數量的真正的機動財力,但又要有一個限度,即中央要保持一定的財力,以保證國傢重點建設資金的需要。中央某些職權下放以後,必須加強全國的平衡工作,因為經濟單位是分散的,沒有全局、整體的平衡,就不是有計劃的經濟。②國傢計劃是宏觀控制的主要依據。搞好宏觀控制,才有利於搞活微觀,做到活而不亂。同時要改進國傢計劃管理方法,適當減少指令性指標,簡化計劃編制程序。指令性計劃和指導性計劃,都要運用各種經濟調節手段,按照經濟規律辦事。但是,國傢幹預也是必要的。③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要改變工商企業之間的購銷關系,即把原來工廠為商業部門加工定貨,改變為由工廠購進原料、銷售商品。商業部門對工廠產品的采購,除有關國計民生的產品繼續實行統購包銷外,其餘的產品實行選購;沒有選購和選剩的產品,由工廠自銷或委托商業部門代銷。上級商業批發公司除對求過於供的商品需要計劃分配外,不準向下面派貨,下級商店可以向全國任何批發機構自由選購,也可以向工廠直接選購。工業、手工業、農業副產品和商業的很大一部分必須分散生產、分散經營,糾正從片面觀點出發的盲目的集中生產、集中經營的現象。采取這些辦法的目的,是為瞭使工廠關心產品的銷路而提高質量、增加品種,為瞭使市場商品能夠適應人民消費的需要。④國傢必須放寬市場管理,改變國營商店或供銷合作社獨傢經營、沒有競爭的局面。對於一部分農副產品,應該允許自由收購、自由販運,禁止互相封鎖,使貨暢其流。同時應該開放農村小土產自由市場。⑤在一個統一的國傢之內,保持市場物價的穩定,非常重要,辦法是力求財政收支平衡,削減以至消滅赤字,而不是多發鈔票。但是,不能把穩定物價,簡單地看成是必須“統一物價”或“凍結物價”。國傢的物價政策應該有利於生產。但是,對於農產品提價,必須嚴格掌握。並且要重視糧食和經濟作物的比價。⑥分配上存在的平均主義“大鍋飯”,實質是不幹活的人占有幹活的人的勞動成果。打破這個“大鍋飯”,將會大大調動廣大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幹部的積極性,使生產力獲得一次新的大解放。⑦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國才真正有瞭對外開放的條件,但是利用外資、引進新技術和試辦經濟特區,要循序而進,不要一擁而上。要堅持自力更生為主的原則。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外國資本傢也是資本傢。對外貿易工作既要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又要堅持統一對外,作到“肥水不落外人田”。⑧改革必須經過試點。因為試點而使改革的進度慢瞭,與為瞭加快改革的進度而不經過試點,以至改得不好,還要回過頭來重新改,這兩種損失相比,前一種比後一種要小些。

  關於社會主義時期的經濟結構 早在1956年,陳雲就提出瞭中國社會主義時期的經濟結構應該是“三個主體”和“三個補充”的總體構想,即:國傢經營和集體經營是工商業的主體,一定數量的個體經營是國傢經營和集體經營的補充;計劃生產是工農業生產的主體,按照市場變化而在國傢計劃許可范圍內的自由生產是計劃生產的補充;在社會主義的統一市場裡,國傢市場是主體,一定范圍內國傢領導的自由市場是國傢市場的補充。1979年,他又進一步指出,60年來蘇聯和中國的計劃工作制度中出現的主要缺點是:隻有“有計劃按比例”這一條,沒有“市場調節”這一條。他認為,整個社會主義時期必須有計劃經濟,又必須有市場調節,而以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指導性計劃並不等於市場調節。他還認為,計劃經濟與市場調節在不同部門應占有不同的比例。

  陳雲在長期領導經濟工作中,還十分重視領導者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他提出任何領導者指導工作都應采取“不唯上,不唯書,隻唯實”的科學態度,提倡全面認識客觀事物要采取“交換”、“比較”、“反復”的方法,主張用90%以上的時間進行調查研究,用不到10%的時間來決定政策,強調要隨時總結經驗,“摸著石頭過河”。

  陳雲有關經濟方面的著作很多,主要著作都已收入《陳雲文選》(1984、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