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劇演出中所配置的音樂或插曲。

  話劇演出中的音樂,有時是作者在劇本裏具體提示的,有些是劇情本身的佈局,而更多的則是導演為瞭揭示和深化劇本的主題思想,塑造、豐富人物形象,加強演出對觀眾的感染力所安排的一種處理手段。

  運用話劇音樂的手法有:①序曲、幕間曲、結束曲。通過它,向觀眾介紹劇本的規定情境及其風格、體裁,為演出前作好情緒上的準備,使戲劇的行動貫串,結構分明,最終可獲得較為完整的形象感感受;②在某些場景或動作中配置一定音樂,或描繪劇本的時間、地點、環境氣氛、事件性質;或介紹人物性格、人物關系;或揭示一定的思想內涵;或加強演出的節奏和突出演出的氣氛。導演常與作曲傢為全劇主題思想、主要人物及主要動作設計出音樂的主題旋律,並使它重復出現,以強調前後場景的內在聯系,有時甚至以音樂來創造時間、空間的假定性或幻覺性,有時還能用來造成一種間離效果。

  話劇音樂一般有三種:①有音源的音樂(也稱“現實性的音樂”),即舞臺上出現或由舞臺外傳入的有一定的現實依據的音樂;②無音源的音樂(也稱“假定性的音樂”),這種音樂不追求具體的現實音源,而是為戲劇行動作情緒上的補充或延伸,從而加深觀眾的想象和感受;③有音源和無音源的混合音樂,二者可以相互轉換,這種音樂的轉換,往往能改換戲劇的性質,並使演員的思想和行動得到升華或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