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文學理論傢、文學史傢。從1943年起任蘇黎世大學教授。他的主要著作有:《時代是詩人的想像力》(1939)、《文藝學的基本概念》(1946)、《歌德》(3卷,1952~1959)、《弗裏德裡希·席勒》(1967)等。

  施塔格爾在哲學上是個存在主義者,他把海德格存在主義的本體論運用於文學研究,並吸收瞭英國“新批評派”的批評方法,在西方國傢很有影響。施塔格爾認為,“時代”是人的精神最深沉的表現,是自我最內在的本質,而時代的的精神就是“人”,藝術作品就是人的存在的一種精神表現。文學批評的任務就是分析在作品內部“時代”是如何實現的,對“人的存在”是如何塑造的。因此,對作品的解釋是解釋人的存在可能性的一種本領。這樣的解釋或批評隻能是“內在的”,而不能是“外在的”;對作品的批評或解釋,隻能就作品論作品。藝術作品是“超歷史的”,它並不表現歷史的過程,是純屬“個人的”。他認為在對作品進行批評或解釋時也可以考慮作傢的經歷以及所處的社會歷史環境,但這些隻能作為“內在批評”的補充。施塔格爾還要求批評傢必須具有細膩的感受力和豐富的想象力,隻有這種主觀的感受和想象才能使批評或解釋達到“純正”、“科學”的地步,因為“最主觀的感受是一切科學工作的基礎”。

  施塔格爾把歌德、浪漫派作傢和凱勒奉為典范,認為他們的作品表現瞭“完整的人”。當代文學不僅不表現而且反對表現“完整的人”,因而遭到他的反對。在他看來,德語文學到凱勒已經“終結”,當代文學與古典文學毫無聯系,更不是它的發展和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