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評論傢、詩人。1791年入倫敦基督公學,在中學時開始寫詩。1808年,他的哥哥約翰·亨特創辦週刊《檢察者》,讓他擔任主編。兄弟二人支持當時比較開明的輝格黨,在《檢察者》上發表瞭許多政論文章,主張出版自由、容忍天主教徒、廢除童工等項社會改革。1813至1815年由於批評瞭未來的國王喬治四世,亨特弟兄被捕入獄,監禁兩年。二人在獄中仍繼續編輯、出版《檢察者》。利·亨特於是成為激進派的英雄,受到保守派《黑檀雜誌》的猛烈攻擊。1821年,應雪萊邀請,為瞭幫助編輯輯雪萊和拜倫所主辦的刊物《自由者》,利·亨特攜帶著妻子兒女前往意大利。在他們到達一周之後,雪萊不幸溺死。亨特於是前往希臘,不久後回到英國。他為拜倫寫瞭一本傳記,名為《拜倫爵爺及其同時代人》(1828)。亨特的《自傳》(1850)則文筆雋永,更受稱道。利·亨特所編輯的雜志還有《指示者》、《閑談者》和《利·亨特倫敦日報》。他寫有不少文學批評文章,收在《評論文集》(1807)、《圓桌》(1817)、《年月》(1821)、《男人、女人和書》(1847)等集中。他的詩歌作品有長詩《裡米尼的故事》(1816),抒情短詩《阿佈·本·阿德罕姆》(1834)和《珍妮吻瞭我》(1844),也傳頌很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