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吐蕃王朝時期佛教建築。在西藏山南地區乃東縣南約2公裡的雅龍河東岸。藏語昌珠即“鵬與龍”之意。始建於唐代,明清兩代先後進行過較大規模修繕。初建時規模很小,據說隻有六門六柱和祖拉康,面積不到40平方米。帕木竹巴政權時期,大司徒繹曲堅參(1308~1364)大加修建,奠定瞭以後的格局。後來該寺歸屬格魯派(黃教)。五世達賴時期有較多增改。七世達賴羅桑嘉措亦曾修繕。18世紀初毀於兵火,後重修復原,建築群基本上是維修後的面貌。196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為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昌珠寺坐東向西,平面呈長方形,面積約4660餘平方米。寺院前部為一狹長庭院,後部是主體建築措欽大殿,由殿前廊院、大殿及轉經圍廊三部分組成。殿頂飾以歇山形金頂,大殿下層中間為經堂,設有60根立柱。沿四周分佈著12個拉康 (佛殿),與大昭寺覺康大殿的平面形式相似,是與印度的毗訶羅富比較接近的建築形式。東側正中為主殿措欽拉康,寬三間,深三間,供奉銅鑄三世佛像。其他殿堂中均有各種造像。大殿底層外圍是一周圈轉經大回廊,反映瞭西藏早期經堂建築向後期紮倉(經學院)建築過渡階段的特點。廊的南、北、西三面墻壁上繪有壁畫。大殿的二層除拉康外還有達賴的行宮和供貴族用的休息室。殿堂中粗大木構件、石砌厚墻與高窄窗、平屋頂都突出地表現瞭藏式古建築的特色。寺中存有赤松德贊第三妃菩提氏捐施、由漢族比丘仁欽監造的銅鐘和鐫有明代宣德年款的銅鈸等,是研究漢藏關系的珍貴實物。

  該寺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嚴重破壞。幸存的門廊和與大門相接的部分殿堂,已得到妥善保護,一些建築正在修復。征集保存在寺內的珍珠唐卡 (用珍珠串鑲成的卷軸畫 )等幾十幅唐卡及蓮花生銅像仍不失為罕見的文物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