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漢字楷書簡化的字。漢字在長期使用過程中曾經產生不少由繁體簡化的簡筆字,這種簡筆字一直在民間流行。為使漢字便於書寫,1956年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今國傢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提出簡化漢字方案,把現在常用的繁體字加以適當的簡化,後來又進一步把簡化瞭的偏旁相應地類推到其他有同樣偏旁的字。1964年公佈的《簡化字總表》包括先後簡化的字共有2236個字,經國務院批準實行。

  簡化字是以通行已久的一些簡體字為基礎,又做瞭進一步整理和改改進,並且參考瞭草書和行書的寫法,吸取其一二,以便書寫,具體地說,有以下幾種簡化的方法:

  ①采用古字。如:從(從 )、眾(衆)、禮(禮)、無(無),都見於許慎《說文解字》。

  ②利用草書楷化。如專(專)、東(東)、湯(湯)、樂(樂)、當(當)、買(買)、農(農)、孫(孫)。

  ③簡省筆畫。如魚(魚)、單(單)、變(變)、沖(沖)、勞(勞)、莊(莊)、燭(燭)、傷(傷)。

  ④用簡單符號替代繁體的一部分。如觀(觀)、戲(戲)、鄧(鄧)、區(區)、歲(歲)、羅(羅)、劉(劉)、齊(齊)。

  ⑤取字的一部分。如習(習)、縣(縣)、務(務)、霧(霧)、條(條)、廣(廣)、醫(醫)。

  ⑥取同音代替。如幾(幾)、後(後)、系(繫)、向(嚮)、築(築)。

  ⑦改換聲旁,避繁就簡。如鐘(鍾)、遼(遼)、遷(遷)、郵(郵)、階(階)、運(運)、遠(遠)、擾(擾)、猶(猶)。

  見漢字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