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荀子》書中的一篇,戰國後期儒傢學派論述音樂的專著。《荀子》一書,舊題戰國荀況撰,實由門人弟子纂輯而成,又經過漢代的劉向校讎敘錄,是從322篇中編定32篇。《樂論》在《荀子》中為第20篇。荀況,號卿,又稱孫卿,戰國後期趙國人,生卒年不詳,主要活動年代為約西元前298~前238年間,是先秦諸子中的最後一位大師,不僅集儒傢之大成,而且是集百傢之大成的。他是中國古代傑出的唯物主義思想傢之一。

  《荀子》書中論述音樂問題的,除除《樂論》全篇外,還有《富國》、《王霸》等篇的部分文字。這些文字的主旨在於肯定音樂的社會作用,同時批評墨傢學派否定音樂(見《墨子·非樂》)的觀點。《樂論》一開始就說:“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無樂,樂則必發於聲音,形於動靜。而人之道,聲音動靜,性術之變盡是矣。”這就是說,人的生活是離不開音樂、樂舞的,因為必須滿足人們感情的需要。在《王霸》中,對於人們感情的需要有更全面的敘述:“夫人之情:目欲綦色,耳欲綦聲,口欲綦味,鼻欲綦臭,心欲綦佚。此五綦者,人情之所必不免也。”在《性惡》中也有這樣的話:“若夫目好色,耳好聲,口好味,心好利,骨體膚理好愉佚,是皆生於人之性情者也。”可見,這是荀子的核心思想“性惡論”的具體體現。正因為這樣,就要“制雅頌之聲以道之,……足以感動人之善心,使夫邪汙之氣無由得接焉”。就是說要用向上的音樂、樂舞誘導人們向善,而不能堵塞、反對,因此,墨子的否定音樂就該受到批評。《樂論》充分肯定音樂的潛移默化作用,說:“夫聲樂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又說:“樂者……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因此,“樂中平,則民和而不流;樂肅莊,則民齊而不亂”;反之,“樂姚冶而險,則民流僈鄙賤矣”。前者能導致“兵勁城固”,使敵國不敢來侵犯,後者則導致“亂”和“爭”,“敵國危之”。《樂論》還指出瞭音樂對社會風氣的影響:“凡奸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亂生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治生焉。”這就是說,音樂的影響能夠左右社會的治或亂。荀子在反復肯定音樂的社會作用的同時,指名批評墨子非樂的,不下於七、八次之多,甚至說墨子反對音樂簡直是犯罪。此外,《樂論》還接觸到各種樂器的表現力,說鼓聲洪大壯麗,鐘聲充盈厚實,磬聲有棱有角,竽、笙聲肅穆而和諧,管、籥聲發揚而興奮,塤、篪聲蘊蓄而內在,瑟聲平易,琴聲柔婉,歌聲清潤等。可見荀況對音樂是有豐富的實際感受的。

  戰國後期,隨著封建經濟的發展,建立一個全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政權,已經是大勢所趨,《樂論》所說:“故樂者,審一以定和者也……足以率一道,足以治萬變”,反映瞭這種趨向。至於《富國》所說:“知夫為人主上者,不美不飾之不足以一民也,……故必將撞大鐘,擊鳴鼓,吹笙竽,彈琴瑟,以塞其耳……。”《王霸》所說:“飲食甚厚,聲樂甚大,……臣諸侯,一天下,是又人情之所同欲也。”則更把音樂看作是建立一個統一政權的工具瞭。

  《荀子》一書原有唐楊倞註本,通行的是清王先謙集解本,今人的註本亦頗多。吉聯抗的譯註本《孔子孟子荀子樂論》由音樂出版社於1959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