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清末民初新學堂唱歌課中教唱的歌曲。它是中國近代民主主義音樂文化發展最初的成果,對當時的社會改革發揮瞭一定的宣傳教育作用。

  1898年,以康有為、梁啟超為代表的維新派,主張廢科舉,辦新學,學習西方的科學文明,其中包括在新式學堂中開設“樂歌”課程。“戊戌變法”失敗後,梁啟超等和資產階級革命派的文人,通過在日本和國內發行的《新民叢報》、《浙江潮》、《江蘇》等刊物發表文章和歌曲,進一步鼓吹樂歌在思想啟蒙方面的作用,繼續強調在在學校設樂歌課的必要。1900年“庚子事變”後,清政府被迫於1902年頒佈學堂章程,對樂歌課的開設予以認可,自此之後,各地新學堂的樂歌教學才形成風氣。直到1923年後,該課改稱為“音樂”,“樂歌”一詞方逐漸不用。

  學堂樂歌的主要內容:①反映人民要求“抵禦外侮”、“富國強兵”的愛國思想,如《何日醒》、《中國男兒》、《體操-兵操》、《黃河》、《揚子江》、《我的國》、《祖國歌》、《十八省地理歷史》等。②宣傳女子自強、男女平權思想的,如《勉女權》、《女子體操》、《纏足苦》等。③宣傳資產階級自由民主思想的,如《自由》、《歐美二傑》等。④宣傳學習科學文明,反對封建迷信舊習的,如《地球》、《辟占驗》等。⑤配合學校教育,反映學生生活,向少年兒童進行思想和知識教育的,如《鐵匠》、《竹馬》、《春遊》、《送別》、《西湖》等;此外,辛亥革命前後,還產生瞭一些歌頌革命、慶祝共和的歌曲,如《革命軍》、《光復紀念》、《慶祝共和》等。大多數學堂樂歌,鮮明地反映瞭當時資產階級及其知識分子的政治主張和民主改革的要求。但是,在少數學堂樂歌中也夾雜有忠君尊孔和狹隘的民族主義思想。

  學堂樂歌基本上是根據現成的歌調填以新詞的歌曲,其曲調大部分選自日本和歐美的學校歌曲或較流行的歌調,用中國傳統曲調填詞的樂歌為數不多,由作曲者自作曲調的樂歌則更少。

  隨著學堂樂歌的發展,西洋近代音樂文化,其中包括各種歌曲及其演唱形式,鋼琴、風琴、提琴等樂器及其演奏方法,新的記譜法五線譜和簡譜,以及西洋音樂的基本理論知識等,才開始全面地介紹到中國來。學堂樂歌的集體歌唱形式,為後來的群眾歌詠活動提供瞭發展條件。在上述發展過程中,出現瞭一批積極從事樂歌的編配、創作和熱心倡導普通音樂教育的音樂傢,其中影響最大的是沈心工和李叔同,其他代表人物還有曾志忞、高壽田、馮亞雄等。早期出版的學堂樂歌集主要有:《學校唱歌集》(沈心工編,1904)、《教育唱歌集》(曾志忞編,1904)、《國學唱歌集》(李叔同編,1905)、《唱歌教科書》(辛漢編,1906)等。

學堂樂歌的代表人物曾志忞、高壽田與馮亞雄等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