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現代主義音樂流派之一。亦稱序列主義。將音樂的各項要素(稱為參數)事先按數學的排列組合編成序列,再按此規定所創作的音樂。序列音樂的技法摒棄瞭傳統音樂的各種結構因素(如主題、樂句、樂段、音樂邏輯等),是20世紀50年代以後西方重要的作曲技法之一。

  最早最簡單的序列音樂,應屬A.勳伯格所創立的十二音音樂。十二音音樂的音列,就是將音高次序列成一定的序列。進一步走向序列音樂的是勳伯格的弟子A.von韋貝恩,他在1936年所寫的的《鋼琴變奏曲》第2樂章中使用瞭音高在各音區分佈的序列,以及發聲與休止交替的序列。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P.佈萊茲、O.梅西昂、K.施托克豪森、L.諾諾等一批作曲傢逐步將韋貝恩的方法加以擴展,使節奏、時值、力度、密度、音色、起奏法、速度等都形成一定的序列,產生瞭所謂整體序列主義,或全序列主義。在這方面進行理論探討的人還有M.巴比特(1916~  )、H.普瑟爾(1929~  )。

  序列主義的創作方法在西方相當受重視,如I.F.斯特拉文斯基晚年也應用瞭一些序列主義的手法,但比較自由。序列主義在電子音樂中也得到進一步的運用,各種參數常被編成序列通過電子計算機輸入到電子合成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