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紀和18世紀上半葉一種輕鬆活潑的聲樂曲或器樂曲,如C.蒙泰韋爾迪的《音樂的諧趣》、J.S.巴赫第3首《帕蒂塔》中的諧謔曲等。18世紀後半葉起,奏鳴曲套曲(奏鳴曲、室內樂、交響曲等)中的第3樂章常用比小步舞曲更為輕快活潑的3拍子的諧謔曲來代替。在J.海頓的中期作品,如1781年所作6首絃樂四重奏中,諧謔曲和小步舞曲還沒有明顯的區別;他的後期作品,諧謔曲才有明顯區別於小步舞曲的輕快活潑的性格。L.van貝多芬發展瞭這一體裁,使它能夠表現多方面的形象和意境境:或歡騰雀躍(如在《第六交響曲》中),或幽默風趣(如在《第七交響曲》中),或悲涼蒼勁(如在《第五交響曲》中)。A.佈魯克納、П.И.柴科夫斯基、G.馬勒、J.西貝柳斯等的交響曲也都包含諧謔曲樂章,但已不限於3拍子。F.F.肖邦和J.勃拉姆斯把諧謔曲用作獨立的鋼琴體裁,其中戲劇性的兩端部分和抒情性的三聲中段相映成趣。有時諧謔曲也被用作標題交響音樂(如P.迪卡斯的《魔法師的弟子》)的體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