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曲演唱演奏時音量的強弱程度。力度變化包括橫向的變化和縱向各個聲部結合時的平衡和主次的區分。力度變化對樂曲表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力度的標記見於記載較晚。在G.加佈裏埃利的《強和弱奏鳴曲》(1597)中,力度系用文字表達。用字母或符號來表示則始於D.馬佐基的《牧歌集》(1638),他用f代表強,p代表弱。以後力度用語和符號逐漸擴大和豐富。到J.斯泰咪茨和他所領導的曼海姆樂團,開創瞭漸強和漸弱的力度變化,使演出產生瞭巨大大的魅力。近現代音樂所用的力度,不僅幅度比古典時期大得多,同時f的實際音響也比過去強,這不但是由於樂器的發展,也和藝術傢的演奏風格有關。

  力度的標記符號,一般標於樂譜的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