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傳說中的音樂人物。先秦文獻中把他看作舜時的樂官。《尚書·舜典》有“伯拜稽首,讓於夔、龍”的記載。孔氏傳:“夔、龍二臣也。”同一材料中又說舜帝命夔主管樂舞,職掌樂教,並對他提出瞭一些道德規範與音樂規律方面的原則要求,如“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等語。此外還記載瞭夔的語錄,如“擊石拊石、百獸率舞”。文獻的時代愈晚,把夔作為司樂官員的記載就愈具體。《呂氏春秋·察傳》說:“舜以為樂正。夔於是正六律,和五聲,以通八風,而天下大服。”漢代的《樂記》甚至說說:“夔始制樂,以賞諸侯。”《山海經·大荒東經》則把傳說中的夔說成是一種與音樂有關的神獸:“狀如牛,蒼身而無角,一足。……黃帝得之,以其皮為鼓,橛之以雷獸之骨,聲聞五百裡。”《呂氏春秋·察傳》載魯哀公問孔子:“樂正夔一足,信乎?”,孔子回答說夔能夠調和音樂,安定天下,這樣的人有一個就足夠瞭,並不是隻有一隻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