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國芭蕾編導。芭蕾革新傢。1880年5月5日生於聖彼德堡,1942年卒於紐約。1889~1898年在聖彼德堡戲劇學校學習舞蹈。畢業後參加馬利亞劇院芭蕾舞團(見基洛夫劇院芭蕾舞團),被破格提升為獨舞演員。扮演過《帕基塔》、《雷蒙達》、《睡美人》等古典芭蕾的主角,表演風度典雅,跳躍高而輕盈。第一次編導嘗試是為聖彼德堡戲劇學校排演實習劇碼──獨幕舞劇《阿喀斯和伽拉忒亞》(1905),同年又為А.П.巴甫洛娃編排獨舞《天鵝之死》。1907年正式受聘為馬利亞劇院芭蕾蕾編導,排出瞭舞劇《阿爾米達的帳篷》。次年應С.П.佳吉列夫之聘為在巴黎舉行的俄羅斯芭蕾舞演出季編導一批舞劇和舞蹈,這些作品的演出贏得瞭很高聲譽。1909~1912年以及1914年,福金擔任俄羅斯演出季和佳吉列夫俄羅斯芭蕾舞團的舞蹈編導兼主要演員。1921年起僑居美國,主持紐約的舞蹈講習所(1923~1942),並先後在巴黎歌劇院(1934~1935)、蒙特卡洛俄羅斯芭蕾舞團(1936~1939)擔任舞劇編導。由於福金遠離祖國,與人民脫離聯系,他長期處於苦悶憂鬱之中,1927~1934年間實際上停止瞭創作,晚期作品也很少有成功之作。他一生共創作70多部舞劇以及一批舞蹈和歌劇插舞,其中著名的有:舞劇《埃及之夜》(1908)、《仙女們》(1908)、《狂歡節》(1910)、《天方夜譚》(即《山魯佐德》,1910)、《火鳥》(1910)、《玫瑰幽靈》(1911)、《彼得魯什卡》(1911)及歌劇《伊戈爾王子》中波洛維克人之舞(1909)、歌劇《魯斯蘭與柳德米拉》中的舞蹈(1917)等。福金主張繼承古典芭蕾傳統,同時又有所創新。在《給〈泰晤士報〉主筆的公開信》(1914年7月16日)中,他闡述瞭新舞劇的5項原則,主張在每部作品中“創造出符合於情節,能夠體現時代精神和民族性格,最有表現力的新形式”,舞劇中舞蹈和摹擬都要為表現劇情服務,利用整個人體而不僅僅是面部來表現,以至群舞演員的分組隊形和舞蹈也應成為表情手段;舞劇是一個藝術整體,其中各成分(舞蹈、音樂、美術等)應該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每個合作者享有創作自由。福金具有罕見的音樂感,很高的文學和繪畫修養,因而有可能將上述理論付諸實踐。他在前人對舞蹈交響化的探索的基礎上,創立瞭一種新型的舞劇形式──交響芭蕾,在其中舞蹈、音樂、美術、文學諸要素融合一體,服從於統一的構思和貫串行動。這些作品大都是獨幕舞劇。有的作品還采用最初並非為舞蹈寫作的交響樂曲作為音樂基礎;在編導手法上吸收瞭交響音樂的主題、變奏、復調、對位等技法,通過加強舞蹈的表現力和啞劇的動態感,打破瞭舊舞劇中舞蹈和啞劇的嚴格界限以及用舞蹈抒情,用啞劇敘事的刻板程式。福金的革新對20世紀歐美以至全世界的芭蕾藝術的發展產生瞭深遠的影響。

M.M.福金編導的《仙女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