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寺院在各種法事活動、節日慶典中所使用的音樂。

  西元前6~前5世紀,佛祖釋迦牟尼在印度創立佛教時就使用音樂,以“清淨和雅”的吹唱來演說經法,約在西元前3世紀後,佛教音樂隨著佛教逐步向亞洲和世界各地流傳。由於民族、地域各異,佛教音樂在流傳過程中,吸收著不同的民族民間音樂,從而產生不同風格的佛教音樂。

  約在東漢明帝年間(58~75)佛教傳入中國。使來自印度與西域的佛教音樂,摻雜瞭中國民族族民間音樂的因素,因而中國佛教音樂既含有中國民族音調,又含有印度或西域少數民族音調。《西河詩話》曰:“李唐樂府有普光佛曲、日光明佛曲等八曲,入娑陀調;釋迦文佛曲、妙華佛曲等九曲,入乞食調;大妙至極曲、解曲,入越調;摩尼佛曲入雙調;蘇密七具佛曲、日騰光佛曲,入商調;婆羅樹佛曲等四曲,入羽調;遷星佛曲,入般涉調;提梵入移風調。”說明這些佛曲已具有中國民族民間的風格特色。到隋唐時期,隨著佛教各宗派的繁榮,佛教音樂也達鼎盛階段。

  佛教直接使用的音樂是贊唄(或稱梵唄、梵文叫做“pāthake”),它以短偈形式贊頌佛與菩薩,其形式有獨唱、齊唱或合唱,亦可有樂器伴奏。贊唄主要用於講經儀式、六時行道(後帶朝暮課誦)與道場懺法,有時也用於一般齋會。贊唄傳入中國,由於梵音與漢語的結構不同,無論用梵腔以詠漢語,或用漢曲而歌梵聲,都有困難,故佛教初入中國,所譯佛經甚多,而印度贊唄音樂未能得到廣泛地傳播與應用。中國佛教贊唄相傳始於曹魏陳思王曹植刪治《瑞應本起經》,制《太子頌》和《賧頌》(見《高僧傳》卷十三經師論)。贊唄在中國六朝分為轉讀、梵唄與唱導3部分。唐以前流行的贊唄有《如來唄》、《處世唄》、《菩薩本行經》,近代講經改唱《鐘聲偈》、《回向偈》等。

  佛教另一使用音樂的場合為講唱佛經的變文。變文又稱唱文、講唱文、緣起等,是一種說唱音樂。佛教認為其歌唱極為重要,《高僧傳》曰:“轉讀之為懿,貴在聲文兩得,若唯聲而不文,則道心無以得生;若文而不聲,則俗性無以得生。”變文的說唱音樂,部分吸收瞭印度佛教音樂風格,同時也多采用中國民間音樂音調,如宋代烏龍山少康法師講唱的變文“皆附會鄭衛之聲變體而作,非哀非樂,不怨不怒,得處中曲韻”(《宋高僧傳》卷二十五本傳)。

  佛教寺院在一些佛教儀式和佛教節日中,常常利用樂舞和百戲,來宏揚佛教。《洛陽伽藍記》載:景樂寺“至於六齋,常設女樂,歌聲繞梁,舞袖徐轉,絲管寥亮、諧妙入神”;景明寺一千多佛像出街時“香煙似霧,梵樂法音,聒動天地、百戲騰驤、所在駢比”。

  中國南方與北方的佛教音樂風格不同,北方雄勁爽利、樸素易懂;南方細膩艷逸、委婉曲折。北方系統以五臺山寺廟音樂為代表,南方系統以峨嵋山寺廟音樂為代表。形成不同風格的原因,一方面是由於佛教傳派各異,另一方面主要是由於各地民間音樂風格不同的影響。

  佛教音樂常使用的樂器,管樂器有笙、管、笛等,打擊樂器有鼓、磬、鐘、鑼、鐃、鈸、木魚等,也常使用琵琶、三弦等。

  佛教音樂的曲目,有些尚保留在當今寺院中。在敦煌雜曲中還保留一部分佛教鼎盛時期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