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按學科分類或職業分工而設置的各種專業。

  在中國,為瞭有計劃地培養國傢需要的各種專門人才,專業設置要考慮以下幾個主要方面:①根據國民經濟計劃所需要的專門人才的規格與數量,確定專業設置計畫。②專業應有寬厚的基礎,劃分不宜過細,範圍不宜過窄,以適應較大範圍的職業分工或便於從一個職業部門轉移到相近的職業部門。③專業要反映科學技術和現代化生產發展的趨勢,對於一些新興的尖端學科、邊緣學科以及現代化的生產知識和技技術,盡可能及時設置適當專業,或更新專業的教學內容。④有些專業是面向全國或地區的,更多的專業是面向一個地方的,這就要從全局出發,統籌安排,合理佈局,以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重復、密集或稀缺、空白的狀況。

  中國高等學校分文、理、工、農、林、醫藥、師范、財經、政法、體育、藝術等科;中等專業學校大致類似高等學校。依據國傢的需要和學校的條件,在每科之下設置若幹專業。隨著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各部門結構的變化,以及科學技術的發展,專業要及時地、適當地進行調整。調整專業,要進行必要的人才預測,以調查研究為依據。

  設置專業要確定專業培養目標,在德智體全面發展、又紅又專的統一要求下,各種專業有不同的培養目標。同一名稱的專業,設置於不同類型的高等學校,培養目標也可各有側重。專業的培養目標、范圍、深度、重點要全面地體現在專業的教學計劃中。專業的教學計劃反映國傢對於某一種專門人才要求的基本規格,是指導高等學校一定專業進行教育和教學工作的基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