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

  中國北宋時期政治傢、思想傢、文學傢,並在發展中國古代教育理論和改革國傢教育制度方面卓有貢獻。字介甫,號半山,撫州臨川(今江西省撫州市)人。仁宗慶曆二年(1042)進士及第,初任地方行政官員。時值社會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日益尖尖銳化,而北宋統治集團因政治腐敗、官吏庸碌,無法解決這一系列社會矛盾。王安石於嘉祐三年(1058)進京述職時,向仁宗上萬言書,強調要“改易更革天下之事”,但未受重視。神宗即位後,對他的政治改革見解倍加賞識,遂於熙寧二年(1069)任以參知政事之職,授以國政,次年又任以宰相,開始瞭大規模的變法運動。歷史上稱為“王安石變法”。王安石認為,造就人才、統一思想是實行變法、長治久安的首要條件。這就需要改革教育及其他有關制度,使之適應於人才的造就,他在《上仁宗皇帝言事書》中,從“教”、“養”、“取”、“任”四個方面系統論述瞭人才的培養、管理、選擇和使用。該文是中國古代人才學說的重要代表作之一。

  王安石認為,人的品德才能的形成,主要取決於後天環境的影響和個人的主觀努力。如果缺乏“受之人”的教育,“受之天”的稟賦再優越也難以成才。因此他強調人才必須“陶冶而成之”,其中國傢教育政策和措施對人才的形成和開發起著十分突出的作用。他的這種思想跟當時理學傢的“窮理盡性”是針鋒相對的。

  王安石認為,教育的目的是要造就“可以為天下國傢之用”的治國人才。他重視培養從事實際工作的能力和才幹,同時也強調封建倫理道德的修養,特別是政治立場的一致性。他猛烈抨擊當時主要以詩賦為考核內容的科舉制度,認為用這樣的方法選拔官員,結果造成官員所學非所用,政府中有治事能力的人越來越少。他認為,人才應該從學校產生,他主張從中央到各地都廣設學校,嚴選教官,招攬能為國傢所用的人才,教給治國的知識和本領,國傢通過嚴格的考核,選拔德才兼優者充任官職。在當時學校尚未普遍設置的情況下則應首先改革科舉考試方法,以改變用非所學、學非所用的狀況。

  王安石變法期間,對科舉制度和學校制度進行瞭一系列改革。熙寧四年二月(1071年3月)頒佈瞭新的科舉考試制度,廢除舊有的專考呆讀死記儒傢經典的明經諸科,取消進士科的詩賦考試而改試經義。經義考試要求“務通義理,不必盡用註疏”。後又規定所有及第進士必須加試法律政令,合格者方能授予官職。熙寧四年十月(1071年11月),在太學開始實行三舍法,這是以學校考核逐步取代科舉考試為國傢選拔人才的開端。與此同時,王安石親自選派一批官員分赴一些地區負責整建州縣學校。後來又進一步規定:地方學校一律由朝廷委派學官管理,學校的事務由學官全權負責,地方其他官員不得幹涉,學校的教授必須通過專門的經義考試,然後擇優任命,有不稱職的,由國子監負責報請朝廷予以撤換。為瞭統一思想,由王安石親自主持於熙寧八年(1075)編成《詩》、《書》和《周禮》三經新義,其中“周禮義”全部出自王安石手筆。他認為一部《周禮》,談理財者居其半,這也反映出他強調學習有用之事的思想傾向。此後,三經新義即由國子監鏤版印刷,並頒發太學和諸州府學作為統一教材,科舉考試也以此為標準取士。但他認為專讀經不足以知經,故主張百傢諸子之書都要讀。

  由於統治階級守舊勢力的反對,變法的阻力很大,熙寧七年(1074)王安石辭職,次年復任宰相,熙寧九年(1076)再度辭職,此後一直在江寧府(今江蘇省南京市)退休閑居,曾被封為荊國公。元豐八年(1085)神宗死去,守舊派上臺,新法很快被全部廢除,王安石也於次年5月去世,謚文。他在教育制度和科舉制度方面親自制訂的有關措施,大部分為後來歷代的封建統治者所沿襲或加以改造利用,這在中國封建社會後期的歷史上是有很大影響的。

  王安石的著作多為守舊派所毀,保存下來的有:以南宋杭州本為底本的《臨川先生文集》和以南宋龍舒本為底本的《王文公文集》,此外還有部分的《周官新文》以及殘存的《老子註》和《字說》。

 

參考書目

 侯外廬等編:《中國思想通史》,人民出版社,北京,1959。

 漆俠:《王安石變法》,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