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教育傢J.A.誇美紐斯的重要教育著作。1632年寫成。《大教學論》除前言《致意讀者》等部分外,共計33章。前言部分號召社會各階層要重視教育事業。該書並不限於教學問題的研討,它論述瞭教育理論的各個方面。例如,人的本性和價值、教育的性質和作用、教育的目的和任務、舊學校的改造、建立新學校的基本原則、學校系統及各級學校的課程設置問題,以及教學理論問題等。

  《大教學論》的主導思想,是熱切期望所有的人都能受到完善的教育,使之得到到多方面的發展,成為和諧發展的人。該書強調,人的本身無非是一種和諧而已,人在身心各方面都存在著和諧發展的因素(“種子”),教育就是要使這種因素真正得以發展。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從知識、道德(包括虔信)、身體和藝術等方面去發展人。正因為這種發展是多方面的、和諧的,所以《大教學論》又稱這種教育為“周全的教育”。書中要求通過教育給“一切人”以“一切事物”的知識,使其“知道自己並知萬物”;要求借助於教育使人的“心理變高貴”,從而能夠“管束萬物和自己”;要求借助於教育使人“飲食有節制,身體有運動”,並能很好安排工作和休息,保持健康精壯,從而延長生命,求取更多知識;要求通過藝術教育,發展人的表現的首創精神,培養藝術才能;並要求通過教育加深對上帝的虔信。

  《大教學論》重點闡釋瞭教學理論問題。在《致意讀者》中,誇美紐斯明確表述瞭《大教學論》的最基本的目的。他說,教學論是教學的藝術,“大教學論”就是要“把一切事物教給一切人的普遍的藝術”,這是一種“教得準有把握”、“教得使人感到愉快”、“教得徹底”的藝術。書中明確提出並詳細論證瞭一系列的教學原則和教學規則,提出並論述瞭各種教學方法(包括一般的教學方法和分科的教學方法),擬訂瞭各級學校的課程設置,確立瞭學校教學工作的基本組織形式,制訂瞭編寫教科書的原則要求,甚至對教師如何上好一堂課也都作瞭具體的規定。《大教學論》還論述瞭道德教育、宗教教育,藝術教育和體育等。

  《大教學論》雖然具有不可避免的歷史局限性,但它廣泛深入地探討瞭教育工作的各種問題,總結瞭歷史和當時的教育教學經驗,提出瞭許多寶貴的見解,是西方近代最早的有系統的教育學著作,它為近代教育學的建立打下瞭基礎。《大教學論》很晚才傳到中國。20世紀初,中國學者王國維對它的內容曾作過簡要介紹。1939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瞭傅任敢的中文譯本《大教授學》,後又改譯為《大教學論》,由人民教育出版社於1957、1979年先後兩次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