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獨秀筆名。陳獨秀,字仲甫,別署陳由己、三愛、陳國慶、獨秀山人等。安徽懷寧人。“五四”時期新文化運動領導人之一。曾擔任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領導職務,後被開除出黨。陳獨秀早年留學日本,1903年回國,後在安徽創辦《安徽俗話報》。他在創刊號上撰寫瞭《開辦安徽俗話報的緣故》一文,提出辦報的“主義”:“要用頂淺俗的話說”,引導群眾“通達學問、明白時事”。《俗話報》於1904年3月創刊,至1905年6月,共出20期。陳獨秀以三愛筆名撰寫瞭多組文章,發表於第11期的《《論戲曲》一文,專門論述戲曲改良,是晚清戲曲理論中具有代表性的文章。《論戲曲》,以通俗、生動的語言,說明瞭戲曲的教育作用和社會功能。他說戲曲是人們最願意看的一種藝術形式,隻要走入戲園,觀眾的思想情緒便為演員所掌握,受到潛移默化的影響。因此他認為“戲館子是眾人的大學堂,戲子是眾人的大教師”。他反對封建傳統觀念對戲曲藝人的鄙視,認為“世上的貴賤,應當在品行上區分”,不應以職業論高低。他說:“西方各國,是把戲子和文人學士,一樣看待,因為唱戲一事,與一國的風俗教化,大有關系,萬不能不當一件正經事做,那好把戲子看賤瞭呢。”作者還從發展的眼光肯定瞭地方戲曲的通俗性和群眾性。他認為“當今戲曲,原和古樂一脈相傳”,然而古樂中的語言和曲調,由於不能令人聽懂而使人生厭瞭;皮、簧用的是“官話”,就易於感人。作者肯定瞭戲曲藝術的長處,同時又指出瞭它的不夠“盡善盡美”的地方,提出瞭他的改革主張:“要多多的新排有益風化的戲”,不演“神仙鬼怪戲”和“淫戲”,“除去富貴功名的俗套”。他對當時擅演新戲的戲曲演員汪笑儂,給予瞭熱情的贊揚。《論戲曲》於1905年在《新小說》(第2號)上重新發表,內容與原稿大體相同。但文體已改用文言。後者已收入阿英編《晚清文學叢鈔·小說戲曲研究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