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評論漢語語法書的著作。作者何容曾在北京大學講授中國文法課,依據講稿修改而成此書,1942年由獨立出版社出版。全書檢討瞭自《馬氏文通》至20世紀30年代的漢語語法研究,寓理論於評議之中。

《中國文法論》內文一頁

  全書包括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為第一章,介紹瞭語法學的一些基本知識,屬概論性質。第二部分為第二章,鳥瞰中國的語法研究,涉及歷史和現狀,方法和系統。第三部分為第三章至第八章,論述瞭語法理論上的幾個重要問題,包括詞類區分問題,語句分析問題,復句與連詞的關系,語氣助詞的使用,特別對黎錦熙的“詞位”學說、馬建忠的“句讀論”作瞭詳細的解析,指明根源,明其得失。

  在理論上,作者提出的見解有總結過去、啟發未來的作用。例如在詞類區分方面,作者認為,已有的著作或主張詞無定類,或主張詞有定類,都是以意義作為標準,應該依據詞的共同的形式上的特征區分類別。在語句分析方面,作者認為,第一步應該從“詞和詞所可能發生的關系”講起,而不應該從“一個句子裡的詞和詞應該有什麼樣的關系”講起。這些論點對後來的漢語語法研究都有啟迪作用。

  在方法上,作者受丹麥語言學傢葉斯泊森的影響,認為“文法學除瞭講音韻以外,應該分作兩部分:一部分以方法——形為主體,講方法所表示的意思;一部分以意為主體,講表意所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