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記者的節日。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第270號令,發佈修訂後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1949年12月23日政務院首次發佈),再次規定記者節、教師節、護士節這三個行業性節日屬於不放假的工作節日。

  1931年日本帝國主義發動侵略中國的九一八事變後,國民黨統治區的新聞界提出“開放言論、保障人權”的強烈要求。國民黨政府曾於1933年9月1日頒佈瞭《保護新聞工作人員及維護輿論機關》的命令。當時,新聞界將這一天確定定為“記者節”,包括解放區在內的全國新聞從業人員都舉行各種儀式,紀念這一節日。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中國大陸的新聞從業人員未延續將此日定為記者節。

  國務院第270號令發佈後,引起瞭全國各地新聞工作者的普遍關註,紛紛要求有關方面確定記者節的具體日期。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簡稱中國記協)經過認真討論,並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征求全國各地新聞界同人的意見,最後建議把11月8日定為中國記者節。中國記協的前身是成立於1937年11月8日的中國青年新聞記者學會,它具有光榮的革命傳統,培養瞭大批優秀的新聞工作者,開展瞭各種為新聞界服務的活動,促進瞭中國社會主義新聞事業的發展,在國內外都有較大的影響。以其成立日作為中國記者節的日期,有著廣泛的代表性,反映瞭中國新聞工作者的共同心聲。

2000年11月8日,首屆中國記者節慶祝大會在北京舉行

  在中共中央宣傳部批復同意中國記協的建議後,國務院又征求瞭中央主要新聞單位的意見,於2000年8月1日正式批復同意將11月8日確定為記者節。從此,每年11月8日,全國新聞界都開展瞭豐富多彩的慶祝記者節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