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下半葉至20世紀上半葉,中國基督教(新教)內主張脫離外國差會,獨立自辦教會的思潮和運動。19世紀中葉西方列強用武力迫使清朝政府開放通商的同時,常常將開放傳教列入不平等條約的條款,造成瞭基督教在華發展與殖民擴張同步的現象。這不但引起中國士大夫和鄉紳、民眾的反對而成為“教案”發生的原因之一,而且也引起瞭一些民族意識強烈的中國基督徒的反感和不安。在那一時期中國民族主義一再掀起高潮的影響下,一些基督徒知識份子也一再提出瞭中國教會“自立、自養、自傳”或“自有有、自理、自享”等主張,有些領袖人物還實踐這類主張而自行建立瞭國人自辦的教會或教派。19世紀70年代,廣東儒生陳夢南信奉基督教後,提出中國教徒自行傳教,免遭洋教之譏。在部分廣州教徒和美洲華僑資助下,自行租屋傳教,次年成立 粵東廣肇華人宣道會 ,開華人自辦教會之先河。1885年,山東登州文會館學生發起酬恩佈道會,自籌經費作為自立教會的傳教基金。1877年中國有瞭十餘所經濟自立的教堂,1897年已增至100多所。1903年,上海牧師俞國楨依靠中國教徒創辦自立長老會堂,1906年又成立 中國耶穌教自立會 ,闡明愛教愛國、自立自治宗旨。1910年俞還奏請清政府收回教權,取消不平等條約保教條款,遭清廷拒絕。同年中國耶穌教自立會全國總會成立,俞國楨任總會長。同年,天津部分基督徒在徐匯川、張伯苓等倡導下,聯合成立獨立自辦的 中華基督教會 。北京、山東等地教徒也有倡議和成立中華基督教會的行動。1925年,南京王治心等發起組織中華基督徒廢除不平等條約促進會,各地教徒紛紛響應,成立分會。五卅運動和北伐開始後,教會自立運動更遍及全國,大革命中曾出現600多處自立教會。後來隨著形勢的變化,自立運動受到很大挫折,自立教會到1935年隻剩下200多所,一些主張自立的基督教領導人的態度亦有變化和分化。與此同時,另一些由華人自辦的教會或教派,如王明道創立的基督徒會堂、倪柝聲創辦的基督教聚會處、敬奠瀛創辦的耶穌傢庭、魏保羅創立的真耶穌教會等,卻逐步擴大瞭影響,在下層民眾中有很大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