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1953~1957年的國民經濟發展計畫。簡稱“一五”計畫。1951年開始編制,1955年7月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正式通過。

圖1 “一五”計畫時期的鞍鋼煉鐵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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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一五”計劃時期的長春第一汽車制造廠建築工地

  歷史背景 從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到1952年底,是中國國民經濟的恢復時期。這一時期,國傢采取瞭一系列方針、政策和措施,一方面,制止瞭中華民國時期國民黨政府遺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穩定瞭市場物價,恢復瞭被戰爭嚴重破壞的國民經濟;另一方面,基本上完成對封建土地制度的改革,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社會主義國營經濟,確立瞭國營經濟對資本主義經濟和個體經濟的領導地位,為有計劃地進行經濟建設創造瞭條件。

  計劃內容 根據中國共產黨在過渡時期總路線的要求,國傢規定計劃的基本任務是:集中主要力量進行以蘇聯幫助中國設計的156個建設單位為中心的、由限額以上694個建設單位組成的工業建設,建立中國社會主義工業化的初步基礎;發展部分集體所有制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發展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建立對農業和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初步基礎;基本上把資本主義工商業分別納入各種形式的國傢資本主義軌道,建立對私營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的基礎。並以此為中心,進行財政、信貸、市場三大平衡和安排人民生活。

  按照這個基本任務,計劃規定工業總產值每年平均增長速度為14.7%,農業總產值每年平均增長速度為4.3%,基本建設投資總額427.4億元,1957年農村入社戶數達到總戶數的1/3左右,鋼產量412萬噸,糧食產量1.9億噸等。

  執行結果 1956年宣佈提前完成瞭計劃規定的任務。1957年生產鋼535萬噸,原煤1.3億噸,糧食1.95億噸。社會總產值平均每年增長11.3%,工農業產值平均每年增長11.1%,農業為4.5%,工業為18%(其中輕工業12.9%,重工業25.4%)。在工農業總產值中,工業總產值的比重由1949年的30%上升到1957年的56.7%,經濟結構發生很大變化,為中國工業化奠定瞭初步基礎。5年中,工業全員勞動生產率增長52.1%,農業勞動生產率增長11.9%,工業物質消耗降低2.3%,每百元產值提供利潤17.1元;國民收入平均每年增長8.9%。全國城鄉居民消費水平平均每年增長4.2%,其中,農民3.2%,職工4.9%。同時,完成瞭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為生產力發展創造瞭有利的條件。但是,由於某些方面要求過急,農、輕、重比例不協調的苗頭已經出現,造成市場供應緊張,在這個時期內實行瞭對糧、棉、油的統購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