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先秦官名。宰之本意是罪人在屋下執事。先秦時的君主常用僕隸等卑賤者為近臣,宰是分掌膳食等事務的宮廷官吏,與其他內臣一樣,因與君主親近而漸漸成為顯貴人物。

  至晚在商代晚期已出現宰,見於甲骨卜辭和金文的有宰椃、宰甫、宰豐等,他們跟隨商王田獵、祭祀、宴饗,受到商王賞賜,身份地位不同尋常。

  西周的銅器銘文也常提到宰。其主要職能是管理王傢宮內事務,傳達宮中之命。君主策命貴族大臣時,常由宰立於被被策命者右側,或代王向大臣頒賜賞物。從西周早期到中晚期,宰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呈上升趨勢。《詩經》中將宰與卿士、司徒等並列,可見宰的地位已頗為尊顯。

  春秋時期,周王室宰由大貴族充任,地位和西周時相似。《左傳》記周王多次派宰到魯聘問。周襄王還派宰孔參加齊桓公主持的盟會。諸侯國官制多同於王室。齊、魯、宋、鄭、晉、吳、楚、邾、江、曾皆有太宰。各國太宰地位各不相同。在魯、晉、楚、衛等國,太宰並非要職。宋國的太宰則地位重要,僅次於六卿(右師、左師、司馬、司徒、司城、司寇),異於他國。吳國也重此官。夫差時,由寵臣伯嚭任此職。到春秋末,太宰常被看作百官之長。《論語》說商代君薨之後,“百官總已以聽於塚宰”。《左傳》說西周初周公旦為太宰。這些說法反映出太宰在朝廷中地位的尊顯。

  春秋時,卿大夫傢中的總管也名宰,又稱為傢大夫傢宰。傢宰可尊傢長之命懲治有過的傢族成員。國君的公邑及卿大夫的私邑則置邑宰,掌邑內庶務。邑下的裡設裡宰,掌裡中耕稼、租稅等事。

  戰國時期,相和太宰無甚差別,都是官階最高者。這時,宰和相可連在一起,《韓非子》、《莊子》、《呂氏春秋》中都出現瞭“宰相”之稱。《荀子》認為太宰掌國之政教法則,監領百官,論其功過而行賞罰,使百官盡職責,眾庶不怠惰。

  先秦時期,除瞭高官的宰或太宰外,王朝中還有職位較低的宰。常見者有:①小宰。《禮記》中有小宰。《周禮》中小宰為太宰之副貳。《左傳》中宋、楚都有少宰。少宰即小宰。②左宰。《左傳》魯之公鉏以季氏傢臣而仕於公室為左宰。③右宰。衛有右宰醜、右宰谷。左宰、右宰為君之近臣。④內宰。《周禮》有內宰,為宮中事務之主管,凡六宮、九嬪、九禦之事皆屬之。《禮記》之宮宰職掌與內宰相近似。⑤宰夫。《左傳》、《國語》、《儀禮》、《禮記》中都提到此官,掌管國君之膳食,故又名膳夫。宰夫還主持喪儀。⑥宰人。此官常見於戰國時,《莊子》、《韓非子》都有關於宰人上食之語,當為君主掌管飲食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