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運動興奮、抑制或不能由意志控制的現象。常見於神經系統疾病、精神障礙、外傷等。運動有隨意和不隨意兩類。前者能隨自己的意志進行的運動,又稱自主運動;後者即不自主運動,指內臟運動神經和血管運動神經所支配的心肌、平滑肌的運動。一般所說運動指前者。運動神經系統指錐體系統、錐體外系(紋狀體-蒼白球系統)和皮質-腦橋-小腦系統,而由周圍運動神經元發出衝動控制骨骼肌的活動。

  類型 隨意運動的增多表現為不自主運動及精神運動性興奮,隨意運動的抑制有精神運動性抑制及癱瘓,運動的不協調即為共濟失調。

  癱瘓 按部位可區分為單癱、偏癱、截癱、四肢癱。單癱是一側面部、一支肢體的運動障礙,由周圍性運動神經元損害引起,也可由大腦皮質和運動中樞損害所引起。偏癱是指左半身或右半身的運動障礙,呈中樞性癱瘓是最有代表性的運動障礙,常由腦出血或腦梗塞(見腦部疾病)引起。有時偏癱呈所謂的交叉性偏癱,即出現一側的顱神經損害,如動眼神經麻痹(大腦角的損害)、面神經麻痹(橋腦的損害)或舌下神經損害(延髓的損害)和對側上下肢的偏癱。交叉性偏癱指明損害的部位是在腦幹,且多由腦幹腫瘤或腦寄生蟲引起。截癱是指下半身或雙下肢的癱瘓,而兩側上下肢的癱瘓為四肢癱。截癱是脊髓兩側錐體束同時損害的結果,故常見於脊髓外傷或脊髓炎等。在腦損害時或對稱性周圍神經損害時也可有截癱或四肢癱。脊髓損害所致的截癱,常有特殊的痙攣步態,深反射亢進,出現各種病理反射。

  上運動神經元損害所致的癱瘓,稱為中樞性癱瘓,表現為痙攣性癱瘓、肌張力增高、肌腱反射亢進、癱瘓側的淺反射減低或消失,並出現病理反射。急性發病的中樞性癱瘓,初起時為弛緩性癱瘓,是錐體束休克的表現。中樞性癱瘓見於腦血管疾病、腦腫瘤、顱內占位性病變等。周圍性癱瘓由下運動神經元、外周神經、神經肌肉連接點等部位損害引起,為弛緩性癱瘓,出現肌張力降低,深反射減低或消失。有時可伴有肌肉顫動。由前角細胞損害引起的弛緩性癱瘓,多見於脊髓灰質炎、某些脊髓炎、外傷等。由末梢神經損害引起的癱瘓見於外傷壓迫、感染、中毒性神經炎等。此外血鉀異常、癔病、重癥肌無力患者亦可出現癱瘓。

  精神運動障礙 大腦皮質運動中樞與其他精神中樞之間的聯絡功能障礙所引起的疾病,如精神運動性興奮和精神運動性抑制,多見於精神障礙(見行為障礙)。

  共濟失調 小腦蚓部病變引起軀幹平衡障礙,小腦半球損害引起病側肢體協同運動障礙、辨距不良、動幅過度和意向性震顫。患者不能辨別肢體的位置和運動的方向,從而無法正確執行自主運動。前庭性共濟失調以平衡障礙為主。一般大腦性(如額葉性)共濟失調的程度不如小腦性共濟失調那樣嚴重。

  不自主運動 肌肉不能隨意控制的,無目的的運動。陣攣性痙攣為突然的、短暫的、重復的肌肉收縮;強直性痙攣為持續較久的肌肉收縮。多見於癲癇大發作。抽搐是一組肌肉重復的、刻板的收縮,如眨眼、聳肩、轉頭等動作,大多為習慣性動作。

  震顫、舞蹈樣動作、手足徐動和扭轉痙攣等不自主運動屬錐體外系運動障礙。震顫是軀體某部分不自主的、有節律的抖動。出現於肢體靜止狀態者稱靜止性震顫,可見於帕金森氏綜合征舞蹈樣動作常由基底神經節(錐體外系)病變引起。手足徐動由紋狀體病變引起。扭轉痙攣見於基底神經節,尤其是尾狀核及殼核的病變。

  治療原則 首先要鑒別是器質性還是功能性癱瘓。對功能性癱瘓需暗示治療,並配合針刺療法、物理治療等。對器質性癱瘓在明確診斷後進行病因治療。當有呼吸肌癱瘓出現呼吸困難時須用人工呼吸機輔助呼吸,並予氧氣吸入,保持呼吸道通暢。咽部肌肉癱瘓出現吞咽困難時下鼻管鼻飼以維持營養。癱瘓的恢復期應進行針灸、理療、神經細胞活化劑、B族維生素等綜合治療以及康復治療。對不自主運動在進行病因治療的同時可配合鎮靜藥和肌肉松弛藥。對癲癇患者采用適當的抗癲癇藥以控制發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