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影響語言、文字發展規律的社會因素以及語言、文字社會功能的社會學分支學科。把語言的社會因素和社會功能作為研究物件,探討語言與社會的關係,對社會的存在、發展的作用,如何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等等。20世紀初,法國語言學傢A.梅耶J.房德裡耶斯等人從É.塗爾幹的社會學理論出發,把語言視為社會事實和文化,認為語言與社會、文化密不可分。他們認為,語義、文字的變化最根本的原因在於語言社會集團的環境、社會關係等的變變遷,語言、文字的變化不能僅從本身的結構中尋找原因,應從社會結構的變化中去探討。30年代,功能學派的英國人類學傢B.K.馬利諾夫斯基把語言看成是發音的風俗和整體文化的一部分,認為它在不同文化情境的佈局中發揮著不同的功能;一個人語言知識的成熟顯示著他在社會文化地位中的成熟。50年代,法國人類學傢C.列維–斯特勞斯把語言看成是人類相互聯系的網,是人類整個社會結構體系的紐帶。符號互動論者在更高層次上揭示出語言、文字的社會本質,認為社會是人際符號互動的產物,人類社會最典型的特征是符號互動。該理論過分強調符號互動作用,但把語言放到社會互動過程中去研究它的發展及社會功能,具有首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