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教公共禮拜場所。該詞源自希臘文,意為“集會”。希伯來文Beit ha-Keneset意為“聚會室”。據傳,西元前6世紀猶太人被擄往巴比倫後,因遠離耶路撒冷,為解決節期禮拜之需,始建會堂作為公共聚會處。前538年猶太人返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後,建造會堂的風氣依然存在,會堂成為朝聖節期地方民眾禮拜和文士譯經講經場所。西元70年耶路撒冷聖殿再次被毀,流散各地的猶太人不能再到聖殿朝聖守節慶,會堂從此便成為各地猶太人的宗教活動中心。會堂的禮拜時間和儀式,是聖殿獻祭祭制度的反映。內部陳設簡樸,主要有存放律法經卷的聖櫃,櫃前的長明燈、約版、多枝燈臺、大衛之盾和誦經壇。誦經壇一般位於會堂中心,朝向耶路撒冷。傳統上實行男女分座,設有隔障,現在仍為正統派所堅持。會堂常帶有學經堂,現在則趨向於附設社團大廳、教室、辦公室和商議室等。正式聘任者有拉比、哈贊和沙瑪什。禮拜儀式大多為社團成員主持,但必須至少有10名成年男子到場。在美國,改革派的會堂多稱聖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