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對生產要素的需求。由於這種需求是從消費者對最終產品和服務的直接需求中派生出來的,所以被稱為引致需求或者派生需求

  在消費者對消費品的需求與廠商對生產要素的需求之間,存在著基本的差別。消費者購買最終產品的需求直接來源於對個人需要的滿足,所以,消費者的需求是“直接”需求;而廠商購買生產要素不是為瞭滿足自己的直接需要,而是為瞭生產和出售產品以獲取利潤,因此,廠商對生產要素的需求,或者說投資需求,是是從消費者對最終產品的需求中“引致”的、間接的需求。

  例如,面包商對小麥、勞動力和其他投入品的需求是從消費者對面包的需求中間接引致而來的。而面包商對小麥的需求又會引致小麥生產者對小麥的生產要素——農業機械的需求。小麥生產者對農業機械的需求進而會引致農業機械生產者對農業機械的生產要素——鋼鐵的需求。無論這些引致需求經歷瞭多麼迂回的過程,歸根到底都是從消費者對面包的直接需求中派生出來的。

  稱廠商對生產要素的需求是引致需求,是為瞭強調生產要素的價格與需求量之間的關系直接取決於它們所生產的最終產品的消費需求。例如,假設由於某種原因,比如說消費者口味發生的變化,使消費者對面包的需求增加,這樣在任何給定的價格下面包商都能夠售出比以前更多的面包。於是,面包商對小麥的需求也會增加,小麥的價格也會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