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歷史哲學傢。生於突尼斯,卒於開羅。先祖為葉門哈達拉毛的哈傑爾部族。自幼接受傳統的伊斯蘭教教育,涉獵多種學科。1352年起在突尼斯和摩洛哥宮廷供職。1362年到格拉納達宮廷供職。1365年受讒言被迫返回馬格裏佈。1374年辭官,閉門著書立說。1382年赴埃及,曾在愛資哈爾大學講授法學,並任馬立克學派總法官。1387年再次去麥加朝覲。1401年,隨蘇丹奈斯爾丁出征敘利亞,出使大馬士革與帖木兒進行和約談判。一生著述頗多,涉及哲學、歷史學、邏輯學、教法學、、數學和詩歌,但大多已散佚。所著《阿拉伯人、波斯人、柏柏爾人歷史殷鑒和原委》的導論《歷史緒論》,提出歷史發展的理論,闡述民族盛衰的規律,以及氣候、地理、教育、科學、社會道德風尚及宗教信仰等精神力量在歷史發展中所起的重大作用;認為歷史學的對象是社會生活及一切物質和精神文化。他的學說為近世歐洲哲學傢、歷史學傢和社會學傢所推崇。其著作代表當時伊斯蘭教歷史學的最高峰,被視為伊斯蘭教歷史哲學、文化史及社會學的早期奠基人。他的《歷史緒論》被譯成多種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