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戰勝國為代替道威斯計畫而實施的德國支付賠款計畫。1929年,德國聲稱財政瀕於崩潰,無力實行道威斯計畫。同年2月11日至6月7日,英、法、比、意、日、美、德7國代表組成專傢委員會在巴黎召開會議,重新審議德國賠償問題,美方代表O.D.楊格為主席。會議通過主要由楊格起草的報告書,史稱楊格計畫。主要內容:①規定瞭德國的賠款總額和支付年限。把賠款總額由1 320億馬克(1921年4月倫敦會議確定)削減為1 139億馬克,分559年償付。規定1929—1930年度支付7.4億馬克,下一個年度支付17億馬克;以後逐漸增加,到1965—1966年度達最高點24.29億馬克;然後再逐年減少,最後一個年度即1987—1988年度為8.98億馬克。賠款來源為德國鐵路和政府預算收入。②協約國對德國提供所謂楊格計劃貸款,凈額為12億馬克。③廢除協約國在德國的一切監督機關,取消協約國對德國財政經濟的直接控制。成立國際清算銀行,以調節債權國和債務國之間的關系。該銀行此後實際上成為外國資本主要是美國資本向德國重工業、包括軍事工業投資的新機構。④協約國從德國萊茵區撤走占領軍。

  隨後,1929年8月6~31日、1930年1月3~20日,英、法、德、意、比、日、波、希、南、捷、葡、羅等國在海牙召開兩期會議,美國作為觀察員參加。會上討論並通過楊格計劃,於1930年9月生效。楊格計劃的執行在很大程度上減輕瞭德國的賠款負擔。通過國際清算銀行的業務活動,擴大瞭外國資本,特別是美國資本對德國經濟的滲透。楊格計劃實施不久,1931年6月德國總統P.von興登堡聲明因經濟惡化而無力支付賠款。1932年6~7月,英、法、意、比、日、葡、南、羅、希、美、德等國舉行洛桑會議,決定德國應償付30億馬克作為最後一筆賠償費;但德國從未支付。楊格計劃遂告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