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60年代後在美國興起的一種反自然主義的社會學理論。代表人物是移居美國的奧地利哲學傢、社會學傢A.舒茨和宣導民俗學方法論的美國社會學傢H.加芬克爾等人。在舒茨之前,德國社會學傢A.菲爾坎特曾嘗試用現象學方法研究社會。作為一種社會學理論,現象學社會學的學術思想來源是德國哲學傢E.胡塞爾的先驗現象學、M.舍勒的知識社會學和M.韋伯的理解的社會學。

  舒茨批判地接受瞭胡塞爾的意向性理論,嘗試著把生活世界、主體間性等概念引入社會科學,並把它與韋伯的“理解”概念相結合,主張社會學回到生活世界的基本事實上,開辟瞭當代社會學理論的一個新方向。現象學社會學在理論上提出的基本問題,是怎樣使按照自然科學方式建立起來的“社會學”在整體上不致成為一樁錯誤的事業,以及怎樣選擇一種研究社會現象的方式,使之更富成效。它力求選擇一種使自己植根於社會現象獨特性的基礎,強調這一獨特性要求使用有別於自然科學的方法。這種方法論使它關註社會現象的意義特征,但不流於無法檢驗的直覺。正是在這一點上,現象學社會學把胡塞爾的先驗現象學與韋伯的理解的社會學聯系起來。在方法上,現象學社會學對按自然科學理想建立的傳統社會學持批判態度,認為這種社會學歷來忽視人們日常生活賴以建立的基質構造,輕信自然觀點把社會現象視為自然事實而加以研究,其根本弊病在於它混淆瞭自然科學對象和社會科學對象之間的本質差異。舒茨提出“自然態度的懸置”方法,把對這個世界的懷疑“懸置”起來存而不論,以便社會科學研究者更接近於生活世界本初的、最高的實在,從而理解這個由多重實在組成的日常世界的意義結構。

  現象學社會學作為一種反自然主義社會學的理論觀點,針對傳統社會學方法和程序中的可疑點,提出瞭人的主觀意識、體驗和時間等問題,強調描述世界的語言和意義問題,對人們有啟迪和借鑒作用。它在本質上有一個致命的缺陷,即在社會認識中片面誇大意識、意義主觀因素的作用,必然導致主觀唯心主義的唯我論。70年代以後,現象學社會學逐漸失去瞭原來的現象學本質和特征,開始走上與其他各門社會科學相互融合的發展道路。主要表現在:①出現瞭與語言學、社會語言學和文化人類學合流的趨勢。②英國哲學傢L.維特根斯坦的語言哲學滲入現象學社會學。③與某些自然主義流派也有相互融合、相互滲透的趨勢。